合江菜坝社区乘国庆长假在公用绿地抢修违法建筑
- 问政网友:泸鸣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5-10-02 00:44:00
合江县合江镇菜坝社区领导与当地建筑包工头许从禄相勾结,乘国庆长假县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等执法部门放假之机,从9月30日起,在合江县政府10年前就建设成的公用园林式绿化带内搞违法建筑以谋取私利,引起当地群众强烈不满。
该绿化带位于合江县城主城区的菜坝社区办公楼附近,面积有2亩多。早在一年前,菜坝社区领导就把里面的花草树木破坏了约半亩左右,非法建成临时建筑物出租谋利。从今年9月30起到国庆节期间,在菜坝社区领导知晓的情况下,包工头许从禄带领一批工人,把剩下的1亩多地的公用绿化带的花草树木在一夜之间全部破坏,弄成水泥地,从中用砖修起围墙,水泥地的一半边归菜坝社区所有,一半边归包工头所有,据说要建成他的停车场牟利。至此,2亩多地的公用园林式绿化带全部成了违法建筑物。
请合江县住建局等职能部门迅速过问此事,毫不手软地要求菜坝社区领导和包工头立即拆除违法建筑,把2亩多地的公用园林式绿化带还给合江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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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2
00:44:00 泸鸣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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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8
16:48:12 合江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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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2
15:33:14 合江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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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5
01:33:58 泸鸣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5-10-12 15:33:14
合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关于你在泸州新闻网提出的《合江菜坝社区乘国庆长假在公用绿地抢修违法建筑 》的舆情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社区违建问题
合江镇菜坝社区办公楼旁“日间照料中心”建于2014年5月,建筑面积约40㎡,主要用于社区开展高龄、空巢、低保、优抚老人及留守儿童精神娱乐和膳食服务,该建设取得了合江镇、县住建局的批准,不属于违法建设。
二、关于围墙问题
菜坝社区与人和巷29号2栋许丛禄联建房之间原为铁栅栏式围墙,因使用时间过长,部分已朽坏,且社区与该栋房屋间消防通道较窄,存在安全隐患。为此,菜坝社区将原铁栅栏式围墙改造为砖砌体围墙,并向社区一侧退让一米,确保消防通道车辆进出需要。
三、关于占用绿化问题
合江镇人和巷29号2栋许丛禄联建房小区内空地原有部分花草及树木绿化,由于日常管理不善,草丛间卫生较差;同时该小区建成年代较长,未设置停车位。该栋楼业主为改善环境卫生及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小区业主对共有绿地享有权利,该小区8户业主经会商确认由每户出资2千元对绿化进行改造。改造工程于2015年10月实施,对场地进行了硬化,改造过程中保留了原有部分树木。
我局就调查情况已向信访人电话进行了通报,同时就信访人提出的其他诉求,已电话转达菜坝社区处理;涉及信访人合法权益赔偿的,已告知信访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涉及社区领导、职工违纪问题的,已告知信访人向相关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