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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行人安全岛不符合标准并且损坏后一直未维修

  • 问政网友:用户76857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26-03-05 16:06:31

我发现的一项道路安全隐患向贵单位反映。

一、隐患基本情况

1. 具体位置:①泸州市江阳区马鞍寺路二段与西站路交叉口(泸州高中城西校区南门出来左转的第一个十字路口处),该路障位于十字路口人行横道(斑马线)的通行区域内。②泸州故事音乐火锅大门右转的第一个红绿灯路口。那片区域有非常多的行人安全岛不符合国家标准,并且损坏后迟迟未维修,不一一列举。

2. 设施情况:该设施为黄黑相间的U型路障,直接设置在人行横道区域,侵占了行人与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空间,也干扰了机动车在路口的正常转向和避让。

3. 问题描述:

①侵入机动车道,无缓冲路缘带。该路障位置突兀,未与车道线、斑马线形成合理的引导关系,易使驾驶员和行人产生误判。这个安全岛直接设置在斑马线和机动车道之间,没有留出≥0.25米的路缘带,其边缘甚至直接占用了部分车道空间。这违反了“不得侵入车道”的规定,车辆经过时极易剐蹭,也会迫使驾驶员为避让而压线或急打方向,增加事故风险。

②尺寸与结构不达标。

宽度严重不足:这个安全岛的宽度远小于规范要求的≥1.5米,甚至不足1米,无法为行人提供安全的驻足空间。

无防撞保护:迎车方向没有设置专门的防撞保护岛和渐变过渡,仅用简单的黄黑条纹包裹,对车辆和行人的保护作用有限。

无障碍缺失:没有设置无障碍坡道。

③ 警示设施不足。

该设施损坏,仅有高于地面15厘米的石墩,其他什么都没有,缺乏主动发光或高反光的警示标识,在夜间、雨天或光线不足时可见度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根据上面的痕迹,可以看出已经有很多车撞上去发生爆胎情况。石墩上虽然有黄黑警示条纹,但在夜间光线不足的情况下,其辨识度仍然较低。尤其是位于泸州故事音乐火锅大门右转的第一个红绿灯路口,夜间路灯昏暗,在十字路口左转的时候左边本来就是盲区,容易被车身A柱遮挡,再加上该路障仅高15厘米且损坏严重,宽度也不合格,已造成多起事故。其设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等相关国家标准,妨碍了安全视距,影响了正常通行。

二、投诉请求

请对该路障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合规性进行评估,如确属不符合标准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请进行整改或拆除。

问政跟踪
  • 1 2026-03-05
    16:06:31
    用户76857 已问政
  • 2 2026-03-06
    09:24:48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3 2026-03-19
    10:17:11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26-03-19 10:17:11

回复:

您好!收到您的来文后,交管支队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直属一大队进行核查并回复。现回复如下: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大队已组织专人到现场勘查,对涉及安全岛的设置位置、结构尺寸、警示设施及破损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对其安全性、合理性开展综合评估。下一步,将依据评估结论,结合道路通行实际需求,制定针对性处置方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安全岛逐步实施拆除或优化整改,同步完善警示标识与防护设施,切实消除通行隐患,保障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