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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泸州新闻网

2019泸州司法工作

访谈主题:2019泸州司法工作

访谈时间:2019-05-14 10:00:00

访谈嘉宾:泸州市司法局局长 辜继杰

访谈摘要:2019年5月14日10时,泸州新闻网“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邀请了泸州市司法局局长 辜继杰做客“新闻会客厅”,接受“在线访谈”,重点就我市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行政审批等工作,与广大网友作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提问。

网友提问
05-14 10:45

网友:我有一个舅舅在嘉州监狱服刑,听说司法局建设了网络探视系统,能够与监狱服刑的家属进行探视,请问怎么申请呢?

  辜继杰:为解决服刑人员家属探视困难的问题,我们率先在全省建成了远程网络探视系统,在全市143个乡镇司法所建成了标准化的网络探视室,目前已与省内邑州监狱、宜宾监狱、省女子监狱、自贡监狱、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嘉州监狱等6家监所实现了互联互通,让服刑人员家属在当地司法所就能与监狱服刑亲人实现远程“会见”。申请网络探视,主要是服刑人员的直系亲属或配偶、兄弟姐妹、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此外,原单位领导、社会团体代表、知名人士、港澳台亲属或其他对服刑人员帮教有利的人申请探视的,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并征求监狱机关同意的,也可以进行网络探视。因办案需要利用网络探视系统的,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也可进行网络探视。申请网络探视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是直系亲属探视的,必须持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写明与被探视人关系的证明及身份证或户口薄等有效证件;监护人探视的,必须持有确定其监护人资格的法律文书及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单位领导、社会团体代表、知名人士和其他对被羁押人帮教有利的人探视的,必须持县(区)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安排探视的证明(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港、澳、台和国外亲属探视的,必须持县级以上统战部门或安全部门的证明,经县(区)级司法行政机关转报省监狱局审查批准后,方可安排探视。


2019-05-14 10:45:18

05-14 10:44

网友:我的弟弟去年12月因吸毒被公安机关移送泸州市强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我想去探望他一下,可以不呢?需要办啥子手续不?哪些时间段可以去探访?

  辜继杰:可以的。允许探访戒毒人员主要有2类人员:一是戒毒人员的亲属,包括戒毒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也包括戒毒人员的监护人。二是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

  如果是符合条件的人员去探访,首次探访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能证明本人与被探访者关系的证件,如上述证件不能证明探访人员与戒毒人员的亲属关系,需持原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或当地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能证明探访人员与戒毒人员双方关系的公函、介绍信、证明书等材料。之后再次探访的,只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即可。

  探访时间为每周星期三(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每次探访时间不超过20分钟。每次探访戒毒人员的亲属、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人数不得超过3人。


2019-05-14 10:44:17

05-14 10:43

网友:我因一起交通事故产生纠纷,当时通过朋友介绍找了个律师,对方让我把钱直接给他就可以了。请问律师是否可以私自收案、收费?

  辜继杰:律师不可以私自收费。根据《律师法》第25条之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如果你把钱给律师,律师出具正式发票也是可以的。不过你本人还应该亲自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委托律师解决你的纠纷。


2019-05-14 10:43:32

05-14 10:42

网友:我在城南一家房地产建筑工地打工的务工人员,承建方拖欠我们的工资一年多了,请问我们怎么追讨啊?

  辜继杰:你可以通过当地住建,劳动、工会等相关部门进行调解解决,调解不成,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仲裁。


2019-05-14 10:42:05

05-14 10:40

网友:家住国美绿洲的网友王女士提问说,听说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向日葵”法治夏令营活动,不知道今年还会举办这样的活动吗?若是要举办,我的小孩10岁,符合参加活动的条件吗?

  辜继杰:“向日葵”法治夏令营自2017年举办以来,每年都会在暑期举办二期,每期参加30人,参加对象是10至16岁具有泸州市户籍的中小学学生。活动为纯公益性质,活动中涉及到的食宿、交通、保险、景区门票等相应费用全由主办单位承担。欢迎全市适龄青少年踊跃报名参加法治夏令营活动。


2019-05-14 10:40:04

05-14 10:39

网友:社区服刑人员生活确实有困难,可以离开执行地县(区)到外地打工吗?

  辜继杰:根据“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我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社区服刑人员不能随意离开执行地县(区),外出必须向司法所或者县(区)司法局请假,而且请假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因此,超出执行地长期外出务工是严格禁止的;擅自离开的,将会被处以警告直至收监执行的处罚。如果确实生活困难,可以向当地乡镇街道政府或者司法局反映,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帮扶、救助等惠民政策。


2019-05-14 10:39:31

05-14 10:39

网友:听说司法局有一项重要的职能是社区矫正,想知道什么是社区矫正呢?它与监狱服刑有什么区别?

  辜继杰: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监管、教育、帮扶,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一项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一项行刑方式。监禁矫正将犯罪情节较为严重的罪犯与社会隔离,集中在监狱关押,通过劳动改造来矫正罪犯。监禁矫正的监管力度较大,罪犯被关押在封闭的监狱,与社会没有接触;社区矫正是开放的社会环境,主要是刑期较短、社会危害较小,不需要在监狱服刑的四种特定罪犯,更加注重人性化的帮教。


2019-05-14 10:39:02

05-14 10:38

网友:想知道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专业学历条件是怎么规定的?我是自考法律本科专业的毕业的,可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吗?

  辜继杰:根据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9条规定,即“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根据《实施办法》第22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实施办法施行前,也就是2018年4月28日前已经取得高等院校学籍(考籍)或者已经取得相应学历的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适用第22条的规定,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19-05-14 10:38:10

05-14 10:35

网友:想知道哪几类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辜继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司法部出台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明确了应当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将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纳入了法律职业资格准入范围。


2019-05-14 10:35:15

05-14 10:34

网友:为什么现在经常看到不同的单位在街上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辜继杰: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普法工作的重大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我市国家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结合本机关执法热点难点问题面向社会开展普法活动,所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不同的单位在街上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019-05-14 10:34:44

05-14 10:34

网友:想知道为保证执法人员依法公正文明执法,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呢?

  辜继杰: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建立专门行政执法监督队伍,打造科学高效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体系,实现对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二是畅通行政执法举报投诉渠道。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设立并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在门户网站开设投诉专栏,公告公示相关电话号码。完善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办理程序,规范操作流程,建立举报投诉标准化处理运行机制。三是发挥监督工作合力。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统计分析、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巡视巡查制度,对本级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驻点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充分运用政府法制层级监督与行政监察联动工作机制,协助惩治执法腐败问题。


2019-05-14 10:34:13

05-14 10:33

网友:政府每年出台很多红头文件,我想查这些红头文件到哪里可以查到?

  辜继杰:行政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依据。按照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定后必须对外公布,泸州市政府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2019-05-14 10:33:36

05-14 10:33

网友:我对司法鉴定结论有异议,该去哪里投诉?投诉是不是可以撤销司法鉴定结论?

  辜继杰:根据《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投诉事项已经司法行政机关处理,或者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案,且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的;(二)对人民法院采信鉴定意见的决定有异议的;(三)仅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四)对司法鉴定程序规则及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有异议的;(五)投诉事项不属于违反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因此,根据上述第三款规定,如果仅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此类投诉行政机构不会受理,更无权撤销。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十条规定:“委托人对鉴定过程、鉴定意见提出询问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给予解释或者说明”的规定,你可以通过该案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予以解释或说明,或者就该鉴定意见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人出庭质证或申请重新鉴定。


2019-05-14 10:33:03

05-14 10:32

网友:我的房产证本本丢了,还在申请重新办理中,但急需办理房屋产权遗嘱公证,可以办理吗?怎样办理?

  辜继杰: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申办遗嘱公证时,须向公证处提供“产权证明”。“产权证明”不仅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也包括房屋管理部门依法出具的产权证明文件。根据 ﻪ《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你陈述房屋产权证书原件丢失,如果不是急需办理,可以等重新办理好房屋产权证书后再去办理遗嘱公证;如果确实急需办理,可以提供房地产监理所盖章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摘抄表》作为房屋产权的证明前去公证处办理。


2019-05-14 10:32:35

05-14 10:31

网友:请问我兄弟和我为了父亲的房产继承问题发生了纠纷,去法院打官司又太麻烦,我们可以申请仲裁吗?仲裁和诉讼有什么不同呢?

  辜继杰:这种情形不能够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仲裁和诉讼的区别主要是两者处理纠纷的机构不同,仲裁由当地仲裁委受理,诉讼由法院受理。一旦合同双方约定选择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就不能到法院再进行诉讼。仲裁按照自愿原则,诉讼则不以另一方意志为转移。受案范围不同,仲裁只能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法院则可以受理各类纠纷。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制,申请撤销时法院一般不再从实体进行审查,如程序中有明显错误时可以撤销;诉讼如对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在二年内申请再审。仲裁庭审理案件通常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法院实行案件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2019-05-14 10:31:23

05-14 10:28

网友:都知道有纠纷找调解,那么我们遇到问题该怎么申请人民调解呢?

  辜继杰:目前,我市在村、镇两级都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校园矛盾等方面建立了专业性的调解组织,当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免费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05-14 10:28:38

05-14 10:21

网友:经常听电视上、报纸上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那什么是“三项制度”呢?

  辜继杰: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各行政执法部门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执法中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政府公信力。《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即“三项制度”。这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关于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就是督促行政执法机关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或者部门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关于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就是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强化对立案、调查、决定、执行等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跟踪。开展对行权平台中具体行政行为网上运行的适时监察,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适时抽查,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关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就是前移行政执法监督端口,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围绕决定的主体是否合法、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正当、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处罚幅度是否适当等内容进行事前审核。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有关单位纠正处理。


2019-05-14 10:21:11

05-14 10:17

网友:听说我们泸州开通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请问热线只能咨询法律问题吗?

  辜继杰:“12348”法律服务热线是2017年11月开通的,他是对以往148法律援助热线的升级,新热线不仅可以咨询法律问题,也可以咨询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问题,另外新热线实行24小时值班,你可以随时拨打咨询你想了解的问题。你还可以关注我们“法润泸州”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咨询,我们会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的问题。


2019-05-14 10:17:33

05-14 10:16

网友:我们是泸州在外地务工的人员,在外务工期间经常被拖欠工资,请问家乡的法律援助可以帮我们吗?

  辜继杰:我市有500多万人口,常年外出务工人员高达100万人以上,他们分布在全国各大城市,为能够更好的服务泸州籍外出务工人员,我们泸州法律援助从2013年开始,先后在贵阳、中山、昆明、北京、金华、东莞、深圳建立了7个驻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你们可以在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家乡的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帮助。


2019-05-14 10:16:51

05-14 10:16

网友:经常听说打不起官司就申请法律援助,究竟什么是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收费吗?

  辜继杰:“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受理与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活动。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一般具备2个条件:一是公民家庭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代理的。二是案件符合国务院或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案件范围。


2019-05-14 10:16:07

05-14 10:15

网友:我们家通过调委会调解了一个民事纠纷,我想问问,如果对方反悔了,我怎么办?

  辜继杰:人民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的纠纷解决方案,也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形成的解决纠纷的法律文书。在实践中,人民调解协议主要依靠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道德约束力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以及当事人的诚信意识,由当事人自觉履行。同时,人民调解协议也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通过调委会调解的案件,如果对方反悔,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另外,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该调解协议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调解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05-14 10:15:25

05-14 10:14

网友:我们生活中应向哪些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辜继杰: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019-05-14 10:14:40

05-14 10:14

网友:想知道日常生活中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人事安排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辜继杰: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八条的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05-14 10:14:09

05-14 10:13

网友:想知道我们生活中有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辜继杰: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同时,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2019-05-14 10:13:29

05-14 10:12

网友:听说司法局正在自贸区建一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个中心是干什么用的?好久能够建成呢?

  辜继杰:是的,我们正在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具体地址位于西南商贸城17区1街建设“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后将为广大群众和自贸区企业提供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公证服务以及仲裁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指引。目前,中心正在抓紧建设,预计今年5月底投用。


2019-05-14 10:12:37

05-14 10:07

网友:想问一下泸州到现在出台了几部法律?老百姓想提建议的话在哪里反映呢?

  辜继杰:泸州市自2015年获得立法权至今,总共出台了《泸州市违法建设条例》《泸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在起草过程中会在泸州日报、泸州市司法局官网征求意见,您可以通过上面的联系方式直接反馈意见,或将书面意见寄送至市司法局立法科。


2019-05-14 10:07:29

05-14 10:06

网友:想请问一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是做什么的?与市司法局有什么关系?

  辜继杰:根据《泸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市委决定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研究全面依法治市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是市委全面依法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负责全市法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具体推动等工作。


2019-05-14 10:06:54

05-14 10:05

网友: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司法局是涉改部门,辜局长你能否给大家介绍一下涉及司法局的改革都有哪些呢,重新组建后司法局职能有哪些变化?

  辜继杰:根据《泸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将市司法局的职责、市政府办公室的法制工作职责等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重新组建后的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增强和优化,司法部确立了“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总体布局。落脚到市级层面,“一个统筹”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市法治工作,“四大职能”即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个方面职能作用。主要承担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市,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协调与监督、合法性审查备案、行政复议应诉、法律顾问管理、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强制隔离戒毒、法律援助,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选任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工作。


2019-05-14 10: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