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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叙永购房补贴申请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L394265456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5-08-18 14:47:00

叙府发[2015]14号文件中说的在叙永购房的可以领取补助,今年7月7日签订的网签,但售房部6月13日给我打出了购房协议,我因为外出有事没有网签,7月份网签为准,6月未签订就作废了。请问我的网签协议是按哪月为准。六月份作废的未签字。七月签订的为准就能享受补贴。

问政跟踪
  • 1 2015-08-18
    14:47:00
    L394265456 已问政
  • 2 2015-08-18
    16:25:13
    叙永县 已受理
  • 3 2015-08-18
    16:34:50
    叙永县 已回复
  • 4 2015-08-18
    16:47:44
    L394265456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
  • 回复时间:2015-08-18 16:34:50
 

叙永县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叙府发〔2015〕14号文件精神,在叙永县城规划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包含二手房及用于拆迁安置的定向限价商品房),网签时间在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且首付资金支付到位的购房户可享受购房补助。其中,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购房户可享受8000元/套的购房补助,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上商品住房的购房户可享受10000元/套的购房补助。反之,网签时间未在政策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则不能享受购房补助。

    谢谢您对我县城建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