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叙永购房补贴申请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L394265456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5-08-18 14:47:00
叙府发[2015]14号文件中说的在叙永购房的可以领取补助,今年7月7日签订的网签,但售房部6月13日给我打出了购房协议,我因为外出有事没有网签,7月份网签为准,6月未签订就作废了。请问我的网签协议是按哪月为准。六月份作废的未签字。七月签订的为准就能享受补贴。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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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8
14:47:00 L394265456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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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8
16:25:13 叙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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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8
16:34:50 叙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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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8
16:47:44 L394265456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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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
- 回复时间:2015-08-18 16:34:50
叙永县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叙府发〔2015〕14号文件精神,在叙永县城规划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包含二手房及用于拆迁安置的定向限价商品房),网签时间在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且首付资金支付到位的购房户可享受购房补助。其中,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购房户可享受8000元/套的购房补助,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上商品住房的购房户可享受10000元/套的购房补助。反之,网签时间未在政策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则不能享受购房补助。
谢谢您对我县城建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2015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