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生育补贴的问题
- 问政网友:sometime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4-09-22 12:06:15
生二胎之后,除了生小孩的医疗费用直接扣减之外,是否还有生育补贴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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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2
12:06:15 sometime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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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09:35:39 龙马潭区医保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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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11:28:05 龙马潭区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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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
14:53:06 龙马潭区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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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4-09-26 14:53:06
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网络问政关于“ 生育补贴”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2024年9月26日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泸市医保发〔2022〕44号)第三十三条: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在 我市连续参保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9个月及以上,可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
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与你沟通,你表示已知晓。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