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退役军人失业金领取
- 问政网友:2457969584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4-09-24 10:44:43
请问一下,今年九月退伍回来的退役士兵,在部队缴纳两年失业保险,是否符合退役金申请条件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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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
10:44:43 2457969584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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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
17:41:00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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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
17:41:33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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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4-09-26 17:41:33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的“退役军人失业金”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 总后勤部关于退役军人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规定:退役军人离开部队时,由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机关财务部门,根据其实际服役时间开具《军人服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并交给本人;退役军人在城镇企事业用人单位就业的,由本人持《缴费年限证明》及退出现役证,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视同缴费年限计入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退役军人就业后参保缴费满一年后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股室:失业保险业务股
联系电话:0830-2511385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 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