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学士山公园城商品房房地产商拒赔违约金
- 问政网友:用户35867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4-09-29 21:02:28
近期就学士山公园城商品房违约金一事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洽谈,到对方却提出了霸王条款,买方只能选择,1:违约金用于抵扣物业费,2:违约金用于抵扣购买车位;且前期已经出现开发商拖欠学士山公园城小区物业费问题,已至小区物业已经拒绝和开发商进行合作,因为实际上该条款等同于只能够抵扣购买车位。如不签订他们的条款,则拒赔违约金,并拒绝交房。
对于房地产商这种仗势欺人的恶劣行为,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共同维护好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发展,制造以民为本,建房为民的良好风气,严厉打击这种扰乱房地产市场的行业乱象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学士山公园城房地产商这种不合理行为进行监管,并督促其尽快和消费者签订合理的违约赔偿协议。期待您的回复。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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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9
21:02:28 用户3586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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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4:59:07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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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4:59:31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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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4-10-15 14:59:31
网友您好:
经房发中心与开发企业沟通,您可以去现场进行接房,关于违约金的赔付,请您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
若您仍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规范科,电话:0830—2294228。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