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生育津贴办理
- 问政网友:小小代
- 问政对象:纳溪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4-10-09 20:08:01
生育津贴办理所需资料和流程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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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20:08:01 小小代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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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14:53:48 纳溪区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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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14:57:09 纳溪区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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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4-10-10 14:57:09
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泸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医保发〔2022〕44号)文件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假期天数计发,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经查询,您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条件,申请生育津贴为产假后三个月内申报,持生育申领表(盖章)、出院证、身份证复印件、单位银行账号开户许可证到医保局窗口办理。具体资料、政策已向您电话告知,您表示已知晓相关政策。
感谢您对我区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纳溪区医保局,联系电话:0830-4215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