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实际工作了14年 但刚入职时学校未缴纳社保 补缴可以吗?
- 问政网友:sakura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4-10-24 13:12:43
您好:
如下图解除证明,家人实际工作了14年,但刚入职时学校未缴纳社保,从2016年才开始够买社保,想咨询:
1、如果让单位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保部分,需向龙马谭区社保局提起么,需要提供什么材料,附件这个证明力够不,单位也没有签署劳动合同。
2、如果单位不补缴,我们应该向哪个单位进行维权。
以上,家人确工作14年,本来再自行购买一年社保就可以办退休,但因为单位未履行参保义务,导致权益得不到保障,还请相关领导协助。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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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13:12:43 sakura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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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0:57:39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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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0:58:15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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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4-11-06 10:58:15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泸州市龙马潭区宇昂幼稚园未购买社保问题”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11月4日,您到区社保局表示投诉的问题单位已主动解决,申请撤销投诉。
区社保局向您介绍了社保政策,您表示已知晓并感谢。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区社保局审计监督股
联系电话:0830-2501210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