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医保断交四月,重新交的时候是重新算时间,还是可以续交?
- 问政网友:15228479667
- 问政对象:江阳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4-11-11 09:48:14
请问一下医保断交四月,重新交的时候是重新算时间,还是可以续交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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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09:48:14 1522847966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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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5:06:51 江阳区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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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5:09:15 江阳区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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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4-11-11 15:09:15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咨询“医保缴费”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参保人原单位停保后参进新单位,从参保之日起,单位当月缴费到账后即可享受基本医疗待遇,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0830-3123951.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江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