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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农转非医保问题

  • 问政网友:邓家兴
  • 问政对象:纳溪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4-11-11 20:55:37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长湿新城征地农民,于二二年转的,由于目前公司上班购买五险导致农转非社保医保买不进,但社保每年凭公司缴费凭据发放补贴,而医保就没有补贴,想请问领导医保是否有补贴,难道就直接作废了吗

问政跟踪
  • 1 2024-11-11
    20:55:37
    邓家兴 已问政
  • 2 2024-11-12
    09:47:07
    纳溪区医保局 已受理
  • 3 2024-11-13
    14:19:40
    纳溪区医保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4-11-13 14:19:40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规〔2022〕4号),被征地安置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或再就业的,可一次性领取未享受完的失业保险金;凡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以后不再享受医疗、生育、死亡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含待遇调整、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于11月13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已告知您相关的医保政策,您表示已知晓情况。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若您仍有疑问,欢迎致电0830-4116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