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被逼离职还要倒扣补缴公司社保部分
- 问政网友:李z4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4-11-17 21:25:38
员工11月11日因为家里有事,提出请假,公司不批准,于是提出离职,公司认为是员工提前离职,在11月11号发放全公司员工工资是,未放发放该员工10月份工资,于17日发放该员工10月份工资,并要求员工在自己出缴个人社保之后,还要补缴公司社保部分,请问这是否合理?员工又该怎样得到保障?
该公司名叫武天富调味品厂,位于鱼塘泸琴路,是一个家族企业,该公司经常生产劣质水豆豉,多商家反应水豆豉有异味,因为公司在临期产品到期前,提前换下带有生产日期的商标,继续在市场销售,现目前又压榨员工,不知道这种企业为什么还要存在,员工利益得不到保障,11月发放10月工资。都要求员工提前把下个月社保补扣了,还要求员工自己缴纳公司社保部分,那请问这还叫做什么社保?哪儿还有正义可言?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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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21:25:38 李z4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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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1:10:23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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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4:51:33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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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4-12-05 14:51:33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表示公司近期要发放工资,暂不需要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处理。届时若未支付您的工资,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到龙马潭区人社局劳动监察股投诉。投诉地址: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龙马潭区玉带河幼儿园旁)1栋1楼。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股室(单位):劳动监察股
联系电话:0830-2522230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