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合江县对生育二孩的政策规定
- 问政网友:橙色铃铛
- 问政对象: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 提问时间:2024-11-18 18:03:06
请问合江县卫健局对生育二孩的产假是如何规定的?休产假的时间从什么时候起算?总共有多少天?男士育儿假又有多少天?产检是走职工医保还是生育保险?感谢,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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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8:03:06 橙色铃铛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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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09:43:17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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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0:01:23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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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1:48:20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2024-11-26 11:48:20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时享有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若遇难产情况,产假将额外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再增加15天。在此基础上,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的特别规定,对于符合我省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法定产假之外,还将额外延长60天生育假。此外,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还将额外增加一个月(按30天计算)的产假,且此产假期间同样视为出勤。因此,结合上述各项政策,我县女职工在顺产情况下最长可享受158天产假(即98天基础产假+60天延长生育假),若实行纯母乳喂养,则产假可进一步延长至188天(即158天+30天纯母乳喂养增加的产假)。当然,这一最长产假天数是在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基础上,再加上纯母乳喂养增加的产假所得出的。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包括休息日和节假日,不能分开休,应连续一次性休完。
若您还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可致电0830-5263037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