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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公积金住房贷款提前还完 可以从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公积金不?

  • 问政网友:13568138997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24-11-26 11:04:43

我目前尚有20多万元公积金住房贷款未还,请问:如果我把这些贷款一次性提前还完后,可以从我和我爱人的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公积金不?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手续?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4-11-26
    11:04:43
    13568138997 已问政
  • 2 2024-11-26
    17:05:31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24-11-27
    17:10:10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24-11-27 17:10:1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11月26日咨询的信件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与您电话沟通了解到,您咨询的是公积金贷款全部提前结清提取公积金的问题。

  您已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业务,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政策规定:我中心将按照协议自动将您上月还款金额(包含提前还款部分)直接转入您约定的收款银行账户,提取金额不能超过您账户可用余额。

  因您配偶方没有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业务,您也可以在办妥结清手续前与我中心解除委托按月提取协议。并在办妥结清手续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从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一次性提取不超过还款金额的住房公积金,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若还有疑问,请拨打归集咨询电话,谢谢!

直属业务部:3108164  2361331  3102791     龙马潭区管理部:2522004    

纳溪区管理部:4213698   泸县管理部:8183975    合江县管理部:5261746   叙永县管理部:6225838   古蔺县管理部:7211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