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红星社区工作人员处理小区纠纷上不公平!
- 问政网友:用户f7873
- 问政对象:红星街道
- 提问时间:2024-11-28 20:21:08
我是龙南路298号院2栋(原南天公寓)的业主,向您反映龙南路298号院3、4栋部分业主在2023年10月国庆假期中在没有举行全体业主大会的情况下,私自动用工地器械对小区花园(1.2.3.4栋公共用地)以及部分道路(1.2.3.4栋公共用地)进行施工,改建为停车场并私自设立停车道闸(停车道闸完成后禁止其余业主车辆通行),最终在2024年完成改建的事件向您反映。在改建停车场期间,红星社区副书记田*未做到公平公正,偏袒私自改建停车场的业主,对我们其余业主尤其的不公平。
在改造停车场期间,多次通过电话向红星社区和派出所寻求帮助,但均无果。随后我本人走到社区,找到了负责调解298号院的红星社区副书记田*,向他咨询事情的解决情况。在和田*的交谈话语中,田*说出“3.4栋业主同意了就可改建停车场”、“建成以后收取停车费”等等话语,充分说明他对小区公共用地没有认真的下去了解,或者干脆不去了解,明显感受到田*对3.4栋部分业主的支持。在还未改造完停车场前,我们其余业主多次阻止,并与3.4栋部分业主产生纠纷时主动联系社区工作人员田*并报警,但田*每次总是不解决问题,来到现场只是走过场或者干脆不来。甚至到了后来3.4栋部分业主强行安装停车场设备时,还有社区工作人员在一旁协助,直至停车道闸安装完成(现在道闸禁止其余业主通行),最后还想正在车辆通道上安装铁桩(未安成)
我们小区一共有两个车辆出入口,由于其中一个已经禁止通行,晚上出现了乱停车,造成了车道堵塞的现象,对消防安全造成了巨大隐患,
在2023年10月以来我们其余业主做到了积极向上反映,寻求帮助。现在急需街道办或者其余部门出面维护我们其余业主该有的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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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20:21:08 用户f787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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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6:21:37 红星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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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6:23:13 红星街道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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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7:35:05 用户f7873 已评价
- 回复单位:红星街道
- 回复时间:2024-12-06 16:23:13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102 投诉红星社区工作人员处理小区纠纷上不公平!》,我街道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如下:
龙南路298号3、4栋修建的停车场是老旧小区改造修建的,由于该小区没有物业和业委会属于居民自治,红星社区多次到现场召开“坝坝会”,由小区业主签字决定的该处改造为停车场。停车场道闸系统是由3、4栋楼业主共同集资安装的,是为了更好管理该处车辆停放。小区公共区域环境脏乱差,利用收取的停车费也是以后用于小区的卫生打扫、化粪池清掏、各种设施设备的维护。且小区1栋下面还有个出口可以让车辆自由进出,消防通道也是畅通的,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0830-8912011 咨询。谢谢网友对我街道工作的监督、指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