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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违建安全隐患

  • 问政网友:袁亮
  • 问政对象: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4-11-29 20:01:13

我楼下住户以防高空坠物为名,搭建一个长10多米,宽将近两米的阳光房,严重影响本人及家人的安全和生活,我与2024年9月和10月通过电话和贵单位联系过,至今未收到回复。

问政跟踪
  • 1 2024-11-29
    20:01:13
    袁亮 已问政
  • 2 2024-12-12
    10:15:04
    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受理
  • 3 2024-12-12
    10:15:59
    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回复
  • 4 2024-12-12
    10:34:44
    袁亮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4-12-12 10:15:59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楼下搭建防高空坠物棚问题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位置在府河新城10栋,该小区3楼住户皆带一个平台,该层业主对该平台具有使用权。3楼业主装修入住后,楼上不定时的出现高空坠物情况,存在安全隐患,故3楼业主在平台上搭建防高空坠物棚。2024年10月10日收到您来电反映,我局执法人员立即现场核实,并于2024年10月10日14时56分已电话告知您相关情况,您反映至今未收到我局回复,情况不属实。

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