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原来是精准扶贫对象,现在是脱贫监测对象,可以在纳溪申请廉租房吗?
- 问政网友:15815693201
- 问政对象:纳溪区住建局
- 提问时间:2024-12-03 21:48:35
尊敬的领导们好,本人户籍地大渡口,现42岁了,离异,带有一儿子,家里有70多岁的老人,现在又重组了家庭,对方也有一子,我们一起共同生活了5年,但并未办理结婚证,老家前年已经危房改造,我们家庭状况一直都是精准扶贫对象,经济条件不好,现在两个娃娃在纳溪读书,一个初中一个小学,负担重,在纳溪租房4年了,房租贵,收入不成正比,老人身体又不好,一直吃药,我一直帮人开车送货,每个月工资入不敷出,今天看到了泸州江阳区发布的公租房信息,我想申请咱们纳溪的廉租房,但又不知道到哪里申请,请问领导们,像我们这种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房吗?我跟我爱人没办结婚证是不是也算是一个家庭人口?需要些什么证明?在哪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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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21:48:35 1581569320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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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09:22:57 纳溪区住建局 已受理 -
3
2024-12-04
09:23:04 纳溪区住建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住建局
- 回复时间:2024-12-04 09:23:04
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我区申请公租房的问政已收悉。现将我区目前申请公租房相关条件回复如下。
我区公租房的保障对象为纳溪区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城镇低保、低保边缘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纳溪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之间应该存在赡养、抚养、扶养关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共同申请人,由监护人提出申请。二、本人及申报家庭成员在我市中心城区及纳溪区各镇(街道)范围内无房或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17㎡,且未租住国有公房,同时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一)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城镇低保、低保边缘住房困难家庭:1.取得本区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以上;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城镇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取得本区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以上;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1.在本区城镇劳动关系稳定,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2.持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
(四)外来务工人员家庭:1.在本区城镇劳动关系稳定且居住满6个月以上,并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工作满6个月以上;个体经营户须提供满1年以上的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致电纳溪区住建局住保股,电话:0830-426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