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养老保险缴纳及延迟退休年龄相关问题的咨询
- 问政网友:15883017042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4-12-11 16:52:38
1970年人,2017年开始自行缴纳养老保险7年,请问还需要交8年还是需要延迟退休而缴纳更多年?到达退休年龄后是否可以退缴或一次性补缴?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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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6:52:38 1588301704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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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7:43:44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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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7:44:27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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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4-12-19 17:44:27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的问题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第二条规定:“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目前一次性缴费的具体实施细则暂未出台。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区社保局待遇审核股
联系电话:0830--2525365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