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洞街道龙驰金都小区物业乱收费
- 问政网友:大风也会刮天堂
- 问政对象:石洞街道
- 提问时间:2024-12-12 19:55:28
我是龙马潭区石洞街道龙驰金都小区的业主
1、首先,物业并未向我们业主出示其有权对车位进行收费管理的相关合法依据及手续。
2、小区物业公司未提供并公示收费许可证明。
3、未公示停车收费管理备案。
4、之前的停车费只提供收据,未能提供相应收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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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9:55:28 大风也会刮天堂 已问政 -
2
2024-12-16
09:15:15 石洞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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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6:38:10 石洞街道 已回复
- 回复单位:石洞街道
- 回复时间:2024-12-19 16:38:10
关于石洞街道龙驰金都小区物业乱收费问题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石洞街道龙驰金都小区物业乱收的问题”已收悉,现就您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1.车位租赁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由当事人约定。
2.收费备案与公示:经过现场检查,物业公司在客服中心、车库出口等显眼位置张贴了收费公示。执行的收费标准与经过主管部门备案、并与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一致,地下车位的服务费为50元/月/个。至于车位使用费,其价格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物价部门未有直接规定具体标准。
3.收费发票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消费者在支付停车费用后有权要求物业开具发票。如果物业拒绝提供发票,消费者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石洞街道的关注、支持和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石洞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