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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泸县金月湾小区28栋一单元楼道被电动车、自行车、杂物占用三分之二,物业不作为

  • 问政网友:社区店186
  • 问政对象: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4-12-23 09:45:07

泸县金月湾小区28栋一单元,单元楼道被电动车、自行车、杂物占用三分之二,有时甚至连人都过不了,多次向物业反应,物业未采取任何措施,不作为,近期连电瓶车都开始放到楼道内了,严重威胁居民安全。请消防部门督促物业立即整改,并希望住建部门对物业进行约谈并通报。不需要电话回访,只看结果!!!

问政跟踪
  • 1 2024-12-23
    09:45:07
    社区店186 已问政
  • 2 2024-12-23
    16:13:18
    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24-12-27
    16:24:03
    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4-12-27 16:24:03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泸县金月湾小区28栋一单元楼道被电动车、自行车、杂物占用三分之二,物业不作为”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经我局物业中心督促,小区物业已对金月湾小区28栋一单元楼道乱停乱放进行了整改。同时,要求物业持续加强巡查,及时纠正业主乱停乱放行为。

    如有疑问,请与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830-2931952。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