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至15年
- 问政网友:佑佑八
- 问政对象: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4-12-26 07:44:29
我的父亲,身份证出生年月1969年12月,目前已灵活就业缴费4年,分别是2019-2020-2021-2022年。我父亲按照延迟退休是61岁才能退休。但那时候没有缴满15年,我看到延迟社保政策上面说可以一次性补缴至15年,且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养老金。所以我想问,我父亲接下来继续缴费,到他61岁时,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到15年并退休领取养老金。麻烦在平台上回复,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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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07:44:29 佑佑八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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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1:28:08 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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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1:28:26 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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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4-12-26 11:28:26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灵活就业一次性补缴政策”的问题已收悉,现就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第二条规定:“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目前配套政策还未出台,请你随时关注最新政策的公布。具体情况已与您电话沟通。
若仍有疑问,请致电泸县社保局综合业务一股,0830-8170196。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