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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物业公司收取了车位维修基金,却不给开发票

  • 问政网友:xo189
  • 问政对象: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5-01-09 17:10:00

物业公司收取了车位维修基金,却不给开发票,说是公司财务说帮你们住建局收取,我们自己还不能自己去银行交这个维修基金。请问你们住建局收我们维修基金去存银行还是本没有这个车位维修基金,这个维修基金是收了,但是没有这个项目的发票,怎么相信这个收费合法,这钱去那里了,每年物业费也不开发票,物业管理公司是不是存在偷税漏税

问政跟踪
  • 1 2025-01-09
    17:10:00
    xo189 已问政
  • 2 2025-01-10
    16:23:46
    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25-01-14
    10:50:04
    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4 2025-01-14
    12:16:24
    xo189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5-01-14 10:50:04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物业公司收取了车位维修基金,却不给开发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交存首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需办理终测绘审核的未销售房屋,维修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垫交”规定,万福天樾小区未售部分房屋(车位)的维修资金已于2022年1月由开发公司全额垫交,我局已向开发公司开具一张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业主缴存时不再另行开具专用收据。因您购买的车位之前已由开发公司垫交,故不再另行开具专用收据。

您反映物业公司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的问题建议向税务部门反馈咨询。

如有疑问,请与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830-2931952。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