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城中心上筑龙湖物业违法问题
- 问政网友:18181966792
- 问政对象: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5-01-18 18:35:21
事由:2025年1月17日酒城中心上筑(以下简称上筑)小区外围,建筑物退让保护红线内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物业违法设立闸门收费,找物业表示抗议,物业一会出来一个自称负责人,一会儿又出来个自称负责人的员工,说已经公示过了,没有3分之2的业主反对就表示同意。
现向政府监管部门投诉以下诉求:1.物业并未将该公示告知全体业主或者3/2业主(举例:某住户如果拖欠物业费,该物业会打电话发短信发微信告知其缴物业费,同理该公示也应该通过上述方法告知业主),并经表决同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物业作为服务单位是按照业主委员会指示提供服务的(现在因为入住率不高,业主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但物业也未建立业主服务群);
2.物业作为服务方,无权代表业主私自将全体业主所属的公共区域承包给第三方;
3.本小区所有广告收入及其第三方收入,物业并未对开支逐项进行公示公告,严重怀疑物业人员侵吞业主财产。
4.物业作为服务单位,在中间有意制造群体矛盾,向商户告知是业主要求收费让找业主,向业主告知,他们有经营权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业主也有参与监督权);
5.1月18日上午业主自发找物业理论,物业报警,并告知现场维权业主不能代表全体业主意见,那他们物业能代表全体业主,将我们花钱买的公摊面积租出去享受收益?警察来了解后给出建议让物业重新制定方案,并将所有业主车牌录入系统不予收费,物业不予执行,后警察走了。
根据以上所述,请监管部门,予以追责处罚,并责令物业拆除违法设立的收费闸门。还上筑所有业主市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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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
18:35:21 1818196679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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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5:04:49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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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5:05:18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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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20:11:09 18181966792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5-01-20 15:05:18
网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核实,酒城上筑项目商业外围公区有部分区域有画线车位,前期未管控车辆,导致车辆乱停破坏地面、绿化,造成外围严重损失,修护成本巨大。遂查规划此区域为红线范围内,且酒城中心上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对商业公区车辆停放进行管理,也约定此部分停车使用人需要缴纳车位服务费。遂经过招投标方式将此区域外包管理,所得收入会按照合同约定扣除成本后归全体业主所有。我局已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征求业主意见由业主共同决议该区域是否进行收费管理,并将公共收益按每半年公示一次。具体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1月20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如您仍有疑问,可来电咨询: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服务股,联系电话:0830-310801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