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扣除信息填错 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 问政网友:xyzz
- 问政对象:市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5-04-09 12:08:39
您好,我名下有两套房,一套成都一套泸州,均为商贷,由于之前对政策不了解,所以填报个税扣除信息时填了泸州房贷的信息,但泸州房子是属于第二套。今年填报个税扣除的时候提醒我房贷非首套房不能填报,但是在修改为成都那套房贷的信息时又告知我不能前两年填报的信息中的购房合同编码不一致,请问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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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12:08:39 xyzz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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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15:10:17 市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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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15:22:31 市税务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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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15:26:33 xyzz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市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5-04-09 15:22:31
市民朋友您好:
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个税扣除信息填错 这个问题怎么解决?”问题已收悉,我单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回复如下:
1、确认首套房贷资格:通过贷款银行 APP 或联系贷款银行,确认成都这套房的贷款是否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只有符合首套住房贷款条件,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修改错误填报记录:由于之前填报的泸州房贷信息有误,且涉及不同年度合同编号不一致,需要作废之前错误年度关于泸州房贷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具体操作是进入个税 APP,点击 “专项附加扣除”,选择对应错误年度,找到 “住房贷款利息” 填报记录,点击 “作废”。
3、重新填报正确信息:作废错误记录后,重新填报成都房贷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个税 APP 中点击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 “住房贷款利息”,按提示填写成都房贷的相关信息,包括正确的购房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确保信息与贷款合同一致,并上传贷款合同等证明材料。
4、确认扣除信息:完成填报后,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如您在操作过程当中需要线上咨询,请拨打泸州市纳税服务热线电话0830-7212366,我们将及时为您解答。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
202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