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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社区物业不作为

  • 问政网友:白色衬衫
  • 问政对象:蓝田街道
  • 提问时间:2025-05-29 16:41:07

关于领秀江南国际社区一期物业不作为有以下几点:

1:周末装修,打电话到物业办公室里面值班人员不作为,叫业主自己打电话报警他们管不了。

2:休息区域随意晒东西,导致儿童受伤,物业也是一句话打电话报警处理,他们不管。

3:小区里宠物狗不管大小到处跑,都没栓绳,打电话物业也不管理。


问政跟踪
  • 1 2025-05-29
    16:41:07
    白色衬衫 已问政
  • 2 2025-06-03
    10:09:12
    蓝田街道 已受理
  • 3 2025-06-05
    16:11:38
    蓝田街道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蓝田街道
  • 回复时间:2025-06-05 16:11:38

蓝田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关于“社区物业不作为”网络问政已收悉,经街道业务部门核实办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向物业公司现场负责人沟通了解:

1.关于周末装修问题:物业在巡查发现和接到业主投诉时,均第一时间履行劝阻义务,并要求装修业主严格按照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确的时间段装修,维护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由于物业公司无执法权和强制措施,在制止无果时,可能在向反映业主反馈处理结果时言语不当,下步物业公司将加强员工服务意识培训,对劝阻无效的违规装修行为上报执法部门协助处理。

2.关于业主在公共区域随意晒东西,造成儿童受伤问题:物业公司接到受伤儿童家属反映后,出于隐私考虑请家属报警,待出警人员到小区调取监控,以便核实并联系晾晒物品的业主进行协商解决。因反映人未报警,故未进行下步处理。

3.关于小区宠物狗问题:物业在小区单元大厅的公示栏处张贴了文明养犬温馨提示,要求业主做好犬只管理及安全措施,爱护环境卫生。同时呼吁业主积极支持配合物业工作,做到文明养犬,共建温馨和谐宜居小区。下一步物业将继续加强犬只规范养殖的监督和提醒,防止犬只伤人。对拒不配合的业主,物业将依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的政府令,报请相关职能部门执法处理。

我街城镇建设办公室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开展工作,尽职尽责,端正工作态度,为业主营造温馨、和谐、宜居小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