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活动中心可以被变卖
- 问政网友:墩墩
- 问政对象:江阳区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5-07-14 21:58:00
1.本次拍卖第一条的活动中心文化用房的产权证明,是否可以予以公示?
2.这个面积两百多个平方,是好久变卖出去的,是哪个变卖的,是否有权利变卖?
3.这个两百多个平方的,属不属于是小区公摊面积,买房子的时候,那么多公摊的地方,到底都在哪里?整个小区的活动中心都要被变卖了。
4.如果一个小区,配套设施都没得,啥子都没得,为什么要付这么多房价来买,根本不匹配撒,不晓得买安置房啊,还叫啥子商品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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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1:58:00 墩墩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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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0:05:40 江阳区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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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0:06:07 江阳区税务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5-07-17 10:06:07
墩墩网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泰合·蓝湾香郡小区产权拍卖变卖系列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2025年7月15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核实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泸州泰合投资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10500569734631E,于2011年03月09日注册登记,生产经营地址为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蓝安东路26号2号楼19层,其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定代表人:肖广瑜。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江阳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纳税人状态:正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发项目:泰合·蓝湾香郡。为大额欠税企业。
2.核实结果及相关情况。涉及拍卖资产江阳区利民路三段164号文化用房系我局税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对于欠税企业开展强制执行措施,对该企业剩余干净资产进行强制执行拍卖变卖以抵缴欠税。该资产在进行拍卖之前,我局与不动产及网签部门进行了数据交换,在确认该房产权属可售且登记在开发商名下,不属于小区配套设施范围内产权后才联系三方具备资质的公司进行挂网拍卖。至于您所述的产权存在争议的情况,建议联系开发公司进行进一步核实。
3.沟通情况。泸州市江阳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单位工作人员于2025年7月15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办理人员: 巫昱炜、梁科
联系电话:0830-6568332
江阳区税务局
202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