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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润玺上院小区竣工验收备案及物业费收取等问题的咨询

  • 问政网友:yhq0421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6-05-09 22:59:51

市住建局:

本人是润玺上院的准业主,因该小区《竣工验收备案表》至今未办结,担忧后续影响办理不动产权证等资料,因此暂未办理接房手续。现就3个问题向贵局咨询,恳请贵局核查后予以正面回复、明确回复。

1.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问题。据贵局前期答复,该小区项目已于2026年4月7日取得《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房屋面积实测报告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符合交房条件。但截至5月9日,该小区《竣工验收备案表》仍未办结,想咨询具体原因。是相关手续正在办理流程中还是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当前备案手续进展至哪一阶段,预计何时完成备案全流程?同时,恳请贵局督促项目开发企业加快办理相关手续进度,并要求企业及时、主动向全体业主公布相关手续办理实时进展,保障业主知情权。

2.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时限问题。据贵局前期答复,该小区项目已于2026年4月7日符合交房条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2009年修正)第4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9条: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上述规定,建设单位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已超过15日办理限期,恳请贵局及时跟进督促,推动备案手续尽快办结。

3.物业费收取合理性问题。据贵局前期答复可知,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费按照约定承担;已交付业主的物业未达到该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该项目已满足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开发企业自4月9日开始收取物业费,符合上述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但目前核心争议在于,小区《竣工验收备案表》尚未办结,具体原因未知,该手续缺失依法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属于重大履约风险。在此前提下,按照通知之日收取物业费,未考虑备案手续未办结给业主带来的潜在风险和权益隐患,是否存在损害小区业主合法权益的情形?恳请贵局协调开发企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督促开发企业合理调整物业费收取节点,而非单纯依据相关条款认定收费合规?

以上问题直接关乎全体业主切身合法利益,恳请贵局进行进一步核实,及时将核查结果告知全体业主,谢谢。

特此咨询,盼复。

问政跟踪
  • 1 2026-05-09
    22:59:51
    yhq0421 已问政
  • 2 2026-05-15
    17:12:2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26-05-15
    17:13:14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6-05-15 17:13:14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办理事宜。经核查,开发建设单位现已办结各项专项验收工作,相关验收佐证材料已同步录入政务审批系统完成线上提报,预计下周可办结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关于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时限相关情况。经查,该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企业已第一时间依规提交竣工验收备案申请。前期因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流程统筹、业务办理周期以及企业整改时间等客观因素,致使备案手续暂未办结。现阶段全套备案申报资料已梳理齐备,待下周完成最终审核批复即可办结。

三、关于物业服务费收取合规性事宜。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与购房业主按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房屋交付的,物业服务费依照双方约定执行。结合双方购房合同约定,本项目房屋交付条件为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故此自正式通知交房次日起计收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及收费节点均符合现行法规及合同约定。

您若需了解具体信息,可咨询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规范科,咨询电话0830-2294228。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