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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佳乐蓝博湾物业为了卖车位封闭消防通道阻塞盲道

  • 问政网友:池鱼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26-07-04 10:27:10

我是蓝博湾业主,佳乐蓝博湾物业为了推销车位,将6期车库外边的消防通道安装上了固定的铁桩桩上锁,用拦路的石墩墩堵塞人行道盲道。虽然是为了不准车辆乱停放,但是这样做,太不道德了,万一有盲人朋友从人行道上路过摔跤了怎么办?物业还说是交警部门指导过的?哪个允许物业这么干的?请问哪位交警指导的?按照哪条规定允许阻塞盲道的,交警还管消防吗?交警还管物业吗?那住建局物业科是干啥的?有什么权利去指导物业这么做?请拿出法律依据!(虽然我有车位,我也不需要把车停在外边。但是这种做法太不道德了,还影响市容市貌,威胁了消防安全)

问政跟踪
  • 1 2026-07-04
    10:27:10
    池鱼 已问政
  • 2 2026-07-07
    10:39:40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3 2026-07-10
    11:23:10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 4 2026-07-10
    11:28:14
    池鱼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26-07-10 11:23:10

回复:

您好!收到您的来文后,交管部门非常重视,立即进行核查并回复,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网友所指安装隔离锁具的路段属于小区规划配套的内部专属道路,不是市政公共道路。该路段日常管理权属小区物业及产权方,交管部门无权管辖,物业设置隔离设施,属于小区内部自治管理行为。针对突发状况下消防车、急救车等应急车辆通行等问题,网友可以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部门进行反映,督促物业完善应急管理举措。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