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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江阳区经营性游乐园bibo2.0公园日间及晚间高分贝噪音严重扰民的投诉信

  • 问政网友:酒城小伙子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6-07-09 17:29:17

本人系江阳区康城路三段18号鸿通翡翠滨江小区9号楼居民。现针对我小区紧邻的经营性游乐园bibo2.0公园长期高分贝噪音扰民问题,正式投诉,恳请职能部门依法核查、整改处置。

该游乐园为对外经营性商业场所,并非政府财政资金建设的公益休闲设施,日常营业期间,长期产生持续性高分贝噪音,包含开音乐节、篝火晚会、打铁花晚会、夜间灯光音乐秀、游乐设备轰鸣、循环外放音乐、游客尖叫喧哗、广播吆喝等叠加噪音。每日傍晚18:00—22:00期间噪音问题最为严重,噪音穿透力极强,我住户即便紧闭门窗,室内依然轰鸣嘈杂,严重干扰居民正常居家休息、学生晚自习学习、老人静养及幼儿睡眠。

此前我小区居民已就该游乐园噪音问题进行过多次投诉,但相关回复仅以“22点前营业产生噪音属于合法范围”为由敷衍处置,未实质解决扰民问题。该答复存在明显法律与标准误区,严重侵害居民合法居住环境权益,具体依据与事实说明如下:

一、噪音扰民并非仅限制22点后,日间、晚间同样有法定分贝限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我小区属于居住小区的声环境区域,昼间6:00-22:00噪声限值为55分贝,居民区室内噪声限值更严格,并非22点前可无限制制造噪音。经营性游乐场所的商业经营噪音,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限值,超过法定分贝即构成噪声污染、属于违法行为,不受22点时间节点豁免。

经日常实测,该游乐园晚间经营时段,边界噪音普遍高达70-85分贝,严重超出国家法定标准,属于典型的商业经营性噪声超标扰民,并非正常生活允许的合理声响。职能部门仅以“22点前可营业”为由不予处置,属于未依法履职、错读法规标准。

二、长期超标噪音造成的严重生活影响

1. 晚间固定时段持续高分贝噪音,导致全屋共振嘈杂,住户无法开窗通风,居家居住环境严重恶化;

2. 家中学生无法静心晚自习、备考学习,学习效率严重受影响;

3. 家中老人、幼儿作息受干扰,频繁出现心烦、失眠、休息不足等问题;

4. 长期持续性噪音污染,已严重影响小区全体住户的身心健康与正常生活秩序。

三、本次正式投诉诉求(可落地、可核查)

1. 恳请执法部门现场专业监测该游乐园经营边界等效A声级噪音分贝,固定超标违法证据,依法认定其噪声污染违法行为;

2. 责令该经营性游乐园立即整改:调低外放背景音乐、关闭招揽性广播、约束游客噪音、对游乐设备做降噪处理;明确晚间营业降噪管控标准;

3. 规范其营业时间与经营行为,严禁晚间制造超标噪音,杜绝以“22点前合法”为借口肆意扰民;

4. 对该商家进行环保普法教育,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杜绝噪音问题反复反弹;

5. 向本人书面/线上正式反馈核查结果、整改措施及办结情况。

问政跟踪
  • 1 2026-07-09
    17:29:17
    酒城小伙子 已问政
  • 2 2026-07-15
    15:39:24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26-07-15
    15:39:5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6-07-15 15:39:50

网友您好:

一、针对您提出的法规认知问题答复

法规层面认同您的观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居住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6:00-22:00)噪声限值 55 分贝,在此向您致歉。

实测核验安排: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在游乐场所客流高峰时段(傍晚 18:00—22:00),在小区楼栋临街点位、游乐园经营边界布设专业监测设备,完成噪声采样取证;若监测数值(您反馈现场自测 70-85 分贝)经法定检测确认超出国标,将执法流程追责。

二、针对长期超标噪音造成四类生活影响的答复

针对全屋共振、无法开窗通风、居住环境恶化:现已整改调低外放音响功率和音响方向、加装隔音围挡,整改噪音较大的滑道为水滑道有效降低噪音。

针对学生晚间自习、备考受干扰:在晚间学习高频时段(19:00-21:30),严控露天演出、高音广播、游客聚集喧闹,压缩高噪音活动的举办频次,保障居家学习的安静环境。

针对老人、幼儿失眠、作息紊乱问题:将对夜间灯光音乐秀这类高分贝展演做时段压缩、音量封顶管控,降低夜间刺激性噪音,规避干扰弱势群体休息。

针对全体住户身心健康、小区生活秩序受损:把该点位纳入辖区噪音重点监管清单,排查园区整体噪音排放漏洞,遏制持续性噪声污染,修复小区正常居住秩序。

三、列明的 5 项投诉诉求

诉求 1:现场专业监测、固定违法证据、认定噪声污染违法行为

已联动区生态环境局,计划 5 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分时段法定噪声监测(覆盖工作日、周末晚间高峰),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诉求 2:责令游乐园落地降噪整改,细化晚间降噪管控标准

向运营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硬性落实整改动作:①全域下调背景音乐、商业广播外放音量;②在广场、展演区域增设现场工作人员劝导游客,制止扎堆尖叫、高声喧哗行为;③划定晚间音量上限:18:00–20:00 边界噪声严控≤55 分贝,20:00–22:00 进一步收紧限值,非节庆禁止高分贝露天演艺活动。

诉求 3:规范营业时间与经营行为,杜绝以 “22 点前合规” 作为扰民借口

梳理商家现有演艺排期,对音乐节、篝火晚会这类强噪音项目做场次限流、开场时间前置,禁止临近 22 点开展高分贝演出;在商家经营协议补充降噪约束条款,明确 “营业时间合规≠噪音排放合规”,若整改期后仍超标,依法采取限制营业时段、停业整顿的惩戒措施。

诉求 4:开展普法教育、搭建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组织游乐园负责人、现场运营班组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专题普法宣讲,明确商业经营方的噪音污染主体责任,宣讲超标对应的行政处罚后果。

诉求 5:向您书面 / 线上反馈核查、整改、办结全流程结果

全节点主动同步进展:①监测进场、报告出具当日,通过线上政问平台推送检测数据;②商家签收整改通知书、施工降噪改造完成后,同步整改现场实拍材料。

丰运动公园属泸州市招商项目,由民营企业自筹自建,项目有其自身的独特魅力,节假日属于活动高峰期,参与人员有不确定因素,园内经营的相关项目都按有关规定在相应的职能部门进行了登记备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