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异地住房公积金在泸州买房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18113578051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4-12-01 18:51:22
你好:
我在龙马潭区买房想按揭,我的住房公积金是2007年9月开始在重庆购买的,请问我可以享受公积金等额本息或公积金等额本金贷款吗?需要什么手续?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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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1
18:51:22 1811357805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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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2
09:44:55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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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0
16:38:01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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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5
19:14:50 18113578051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4-12-10 16:38:01
你的住房公积金若是在重庆市连续足额缴存的,想在龙马潭区按揭买房,可以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两种方式,可自行选择。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要的手续:
1、借款人夫妻双方资信证明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1份(中心格式,单位填写加盖公章,内容涂改无效)。
2、借款人夫妻双方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表(即“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各1份;
3、房监所出具的借款人本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情况查询说明原件1份;
4、借款人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用于还款的储蓄存款帐户复印件2份;
5、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6、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2份(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派出所开具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供结婚证、死亡证明复印件各2份,在贷款办理窗口现场填写“未再婚声明书”原件2份(中心格式);离婚后未再婚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2份,在贷款办理窗口现场填写“未再婚声明书”原件2份(中心格式);从未结婚的,在贷款办理窗口现场填写“未婚声明书”原件2份(中心格式);
8、购房首付款票据复印件2份;
9、已销售备案的网签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复印件2份(加盖开发商公章或合同章鲜章)。
10、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申贷时提供缴存地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明细以及在当地无公积金住房贷款证明并加盖公章。
11、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信贷咨询电话:3127046 3114548
详细情况请登陆,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