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关注|购房补贴何时发放?产前检查有补贴吗?相关部门回复了
- 来源:川江都市报
- 发布时间:2025-07-17 11:29:25
各项补贴政策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近日,不少市民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购房契税补贴、生育补贴、育儿补贴等政策,相关部门进行了回复。
购房契税补贴按申请先后顺序分批次发放
网友:申请契税补贴现在由谁审批?什么时候发放?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核实,市民申请的购房缴纳契税返消费券50%已审核完毕,待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后由银行统一发放,具体发放时间以银行短信通知为准。如仍有疑问,可拨打0830-3123787咨询。
网友:我购置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园一号商品房后于2023年6月29日提交购房补贴申请,现进度依旧停留于2023年9月26日批次生成中,请问现在进度如何了?购房补助何时能够到账?
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核实,购房补贴正在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分批次发放,后续发放时会有银行短信提示通知。若有疑问,请致电0830-2522135详细咨询。
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网友:我刚生小孩,查询泸州相关规定发现,职工产假98天,延长假60天,生育津贴按照98天计算,生育津贴与职工工资不得重复领取。请问是否98天产假,生育津贴与职工工资只能领取其中一项?而98天后的延长假只能领取工资?
纳溪区医保局:根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医保发〔2022〕44号),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能重复享受。第四十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发天数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顺产享受98天生育津贴,即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与产假的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网友:泸州市合江县生育二胎有生育补贴吗?产前检查有补贴吗?
合江县医保局:按照《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泸市府规〔2022〕7号)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在泸州市连续参保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及以上,可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女职工分娩后,对产前检查实行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为700元。如若市民已缴纳生育保险并满足以上条件,可将生育申报资料交政务中心底楼医保窗口申报,联系电话:0830-5269095。
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 处于资金限额管理阶段
网友:据媒体报道,第三轮国补将于7月下发。请问好久可以恢复线上国补?现在国补限额领取,很难抢到。
江阳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根据《四川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商市建〔2025〕3号)文件精神,在实施细则“一、实施时间”中明确提到“补贴资金采取限额管理、资格调控。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目前,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处于资金限额管理阶段,每日8点可在云闪付APP上领取线下或线上券。从2025年7月1日起,可在云闪付APP上查询前一日家电券和3C券领取情况。
网友:我4月份购买了一辆新能源车,当时(异地购车补贴的政策)并无提示,是分阶段补贴的,注明的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而新出台的政策却规定要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购车才能享受这个政策。请问以哪个时间为准呢?
市商务会展局:根据《泸州市2025年新能源乘用车促销活动实施细则》精神:此次补贴采取资金用完即止(资金总额700万元),按先到先得的形式;二、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进一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十条措施》的通知:本措施自2025年6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上措施与现行其他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2025年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网友:我于2024年底通过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技能考核,于2025年1月收到证书。想咨询一下,是否还能领取相关技能补贴?之前在线上申请过,显示无法申请。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9号)规定,2025年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相应领取不超过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企业在职职工应提供其所在企业出具的证岗相适证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的证书应与本人求职意愿相符。
截至目前,业务经办系统补贴申领模块暂未上线。若您符合申领条件,待功能上线后可在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或“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领,也可在失业保险金发放地(企业在职职工在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进行临柜申领。
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 这样申请补贴
网友:我自费在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参加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电工技师)培训并通过鉴定取得了证书,是否可以以个人名义申报培训补贴?申报的流程是怎样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了解,您提出的问题,实际上是想咨询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参加培训取得技师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后,如何申请培训补贴和评价补贴的问题。按照《泸州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泸市财社〔2019〕146号)规定,贵公司员工参加培训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以凭“申请表、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培训发票及单位同意个人申请的协议、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向合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培训股提出补贴申请。业务受理咨询电话:0830-5213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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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猛 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