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关注|就业与劳动权益如何保障?人社部门来答疑
- 来源:泸州新闻网
- 发布时间:2026-10-21 1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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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时间:10月20日
访谈人物: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水
10月20日,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邀请到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水做客“新闻会客厅”,就广大网友关心的人社热点问题作在线交流。

余水(左)做客新闻会客厅
就业帮扶
求职、培训、补贴一站式支持
网友:毕业生求职可享受哪些免费服务?
余水:针对毕业生就业问题,我们开展三类免费服务,全力助力顺利就业。一是免费求职服务。毕业生可登录“泸州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泸州公共招聘网”,或关注“泸州人社”微信小程序,根据就业意向筛选合适岗位;也可到就近的镇街、村(社区)就业服务窗口、就业创业服务站登记求职。同时市本级和各区县均设有人力资源市场,常态化开展招聘活动,毕业生可前往现场求职。
二是免费职业指导服务。部分毕业生对职业方向、适配岗位尚不清晰,我们配备了专业职业指导老师提供分析建议。同学们可在“泸州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线上预约,也可直接拨打服务电话咨询,享受一对一的问题分析与解决方案指导。
三是免费培训服务。如果毕业生想提升技能、今后从事技术型工作,可报名参加免费技能培训(部分项目实行先缴费后补贴)。同学们可在泸州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查看全市最新培训开班计划,按公示的联系方式报名参训。同时,为提升毕业生求职面试与职场适应能力,市本级和各区县还不定期组织免费求职实训营,有意向的同学可提前电话咨询报名。以上三项服务均可咨询市人力资源市场(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服务电话:0830-2504097。
网友:如何申请就业见习?见习待遇是多少?
余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完成失业登记后,可向见习单位申请参加见习,也可向见习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就业局提出申请。具体见习岗位可登录泸州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参加见习后,见习生每月可领取不低于2200元的基本生活费,见习期限不超过12个月,每人只能参加1次就业见习。就业见习相关问题可咨询市就业局就业指导科,电话:0830-3111132。
网友: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哪些人能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余水: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泸州市内实现灵活就业、完成灵活就业登记,每月到就业地所在的村(社区)签到备案,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缴费的,可申请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参保险种执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补贴400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每月补贴200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相关问题可咨询市就业局就业指导科,电话:0830-3111132。
网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满足什么条件?到哪里申请?
余水:我省城镇户籍人员,或在我省城镇常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的人员,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已登记失业的,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七类:一是大龄人员,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二是残疾人;三是享受低保待遇人员;四是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五是零就业家庭成员;六是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七是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等。
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可向常住地区县就业局申请,也可咨询市就业局就业指导科,电话:0830-3111132。
工伤保障
认定、鉴定、异议处理全明确
网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应由谁、在多长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余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初次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初次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网友: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多久能拿到鉴定结论?
余水:在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鉴定,一般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出具鉴定结论。伤情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医学专业评估的,鉴定时限最多可延长30日。
网友:对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有异议,该怎么处理?
余水:工伤人员、因病/非因工致残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劳动合同
签订、期限、试用期有规范
网友:劳动合同应当在入职多少日内签订?
余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建立“先签订劳动合同、后用工”的管理制度,避免因漏签、忘签劳动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网友:按期限划分,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
余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按期限可分为三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以上三类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签订。
网友:劳动合同如何约定试用期?
余水: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特别约定的双向考察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记者 李顺丽/文 陈俊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