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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泸州新闻网

2021泸州市人力资源工作

访谈主题:2021泸州市人力资源工作

访谈时间:2021-09-16 10:00:00

访谈嘉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平

访谈摘要:9月16日,泸州新闻网“我为群众办实事——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邀请到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平做客“新闻会客厅”与广大网友作在线交流,欢迎各位网民朋友参与互动。

网友提问
09-16 10:38

网友:我在外地打工10来年了,现在想回泸州生活,有没有针对我们返乡农民工的帮扶政策呢?

王平:有。近年,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才回引和培育工作,先后成立了农民工综合党委、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泸州市人社局。我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特别是清华书记关于“农民工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主要来源、农村建设的生力军”的重要要求,深入开展“优秀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工程”。结合泸州实际,市人社局联合相关单位先后出台了《促进返乡下乡创业25条措施》《合力应对疫情影响鼓励农民工就业创业置业十项措施》《“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力的扶持政策,为返乡农民工提供了包含创业吸纳就业补贴、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创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在内的等一系列就业创业扶持措施。此外,我市于2019年率先行动在全国泸州籍农民工聚集地组建驻外农民工党委,现在已有15个,您还可以直接到所在务工地的泸州市驻外农民工服务机构现场详细询问了解相关政策。

 


2021-09-16 10:38:07

09-16 10:36

网友:我和我老婆常年都在广东打工,家里要办事经常要托人去问,有时又找不到电话,不知道去找谁,有没有便捷一点的办法呢?

王平:当然有。为方便农民工办事查询,2020年5月,泸州市人社局在全省首创编制了《泸州市农民工服务保障政策轻松查(2020年版)》电子书,该书汇集了农民工工作、生活方面涉及政府工作职能的各类政策、信息,涵盖了子女入学、证照办理、社保服务、维权保障等12个功能板块。此书通过手机端推送,可以随时查询各类办事服务流程和咨询电话,为农民工朋友及其他市民提供了快捷、方便的“一站式”政务查询服务。今年3月,我局已经更新推出《泸州市农民工服务保障政策轻松查(2021年版)》,您可以通过“智慧泸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搜索电子书下载,以后我们还会每年对电子书内容进行更新发布。


2021-09-16 10:36:31

09-16 10:35

网友: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说好9月5号发8月份工资,现在都9月16号了,还没有发工资,单位也不给一个具体说法,我该怎么办?

王平: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资,你可以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处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依法立案调查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对拒不支付构成恶意欠薪等违反犯罪行为的,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支付你的工资金额不一致而发生分歧,你可以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调解仲裁。


2021-09-16 10:35:40

09-16 10:34

网友:我们有6个同时到餐馆工作的服务员,已经在这个餐馆工作快半年了,老板一直没有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不知道到哪个地方向你们投诉,投诉的时候要带哪些资料?谢谢!

王平:你问的是两个问题。一是劳动合同未签订。二是到哪里投诉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下面回答你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下面回答你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到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牌、员工手册、工资发放记录、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等,填写投诉登记表。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体投诉的,应当推荐1-3名代表,填写并出具(投诉委托书)。


2021-09-16 10:34:56

09-16 10:33

网友:我2015年大学毕业后在重庆市永川区某学校工作,2016年取得了二级教师职称,2021年调到泸州某区学校工作,请问我现在可以直接申报评审一级教师吗?

王平:可以。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川渝职称互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职称〔2021〕13号)要求,我市印发了《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川渝职称互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21〕32 号),对持有重庆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流动到我市工作时,无需重新评审或者确认,由用人单位按需择优自主聘任(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持原证书申报。


2021-09-16 10:33:35

09-16 10:32

网友:我2016年取得了建筑工程专业的工程师资格,根据单位工作需要,我从2018年开始改行从事水工专业,请问我今年可不可以申报评审水工专业工程师?

王平:可以。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又改行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如果满一年以上的,可以平级申报新从事专业的职称。

 


2021-09-16 10:32:33

09-16 10:31

网友:您好,麻烦问一下新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的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王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省、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关规定,新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情形可根据事业单位实际确定,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聘用单位可以适当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021-09-16 10:31:11

09-16 10:30

网友:我听说泸州市最近发布了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请问该怎么联系应聘?

王平:你可以登录“智慧泸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川南人才网”“泸州人事考试网”查看我市发布的《泸州市2021年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公告,公告的附件里公布了我市2021年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你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应聘的单位和岗位,然后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应聘事宜。


2021-09-16 10:30:28

09-16 10:29

网友:你好,我是今年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因为填写信息失误,结果学校将档案派遣到了泸州市教育局,后来教育局又把档案给我转到合江县教育局去了,请问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怎样才能把档案存到人才服务中心来呢?

王平:这个问题是能够解决的。你只需要向合江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开具调档函,然后持调档函到教育局把档案调到人才中心保管就可以了。目前,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公共服务事项已经全面实现了全程网办,你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开调档函,不用跑去现场办理。程序也很简单,登录“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板块,点击“档案转接”,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就可以了。


2021-09-16 10:29:45

09-16 10:28

网友:如何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找工作?

王平:建议您进入泸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参加现场招聘会,我们有定期现场招聘会、不定期各类专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还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咨询等服务帮助你更好的就业,线上线下的求职服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泸州市市本级人力资源市场有城北和西门2个人力资源市场,城北人力资源市场(泸州市龙马大道一段70号市人社局2楼)和西门人力资源市场(泸州市江阳区太平街32号,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忠山门诊部对面2楼)均开展日常咨询接待服务(周一至周五(法定假节日除外)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城北人力资源市场每周一上午举办现场招聘会,城北市场联系电话:0830-2504097,西门人力资源市场每周三上午举办现场招聘会,西门市场联系电话:0830-2286000。

网络平台有“智慧泸州就业”微信公众号和“泸州公共招聘网”,操作如下:进入网站操作页面后,点击注册登录,按系统提示填写并完善个人信息,根据提示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求职意愿信息,便可创建简历并进行简历投递操作,同时可进行申请记录查询、评价企业等操作,只需按照提示操作就可以实现网上找工作。

除此之外您还可以到县(区)人力资源市场以及就近的街道、社区就业服务窗口了解招聘信息,具体联系方式、地点及招聘会时间。


2021-09-16 10:28:43

09-16 10:27

网友:我是2019年毕业生。因疫情和个人发展原因,在毕业至今尚未就业。如今,我正在泸州某检测公司进行见习,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能够申领就业见习补贴。

王平:就业见习补贴是指人社部门发放给依规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的就业见习基地的政策补贴,政策对象是就业见习基地而不是就业见习人员。若见习基地吸纳已办理失业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与见习生签订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协议,为见习生每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费,并进行就业见习备案的,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申报补贴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泸州市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报审批表;2.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补贴明细表;3.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青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6.通过单位账户每月发放见习生基本生活补助费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7.见习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2021-09-16 10:27:53

09-16 10:26

网友:我想咨询下获得2020年专业技术资格证后是否能获取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如果有,领取的方式和要求有哪些?

王平:您好!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19号)相关规定,2020年取得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可在证书核发之日(以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按规定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目前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申领有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线下办理需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内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政务大厅窗口办理;线上办理可以登录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119.6.84.89)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进行实名认证后办理。


2021-09-16 10:26:45

09-16 10:25

网友:我是2019年毕业的大学生,现在想自己创业,请问可以申请哪些创业政策?

王平:大学生可享受以下创业政策:1.创业补贴。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可给予一次性1万元创业补贴。2.创业担保贷款。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后,可向创业所在地的社区(村)或乡镇(街道)申请最高额度20万元,期限1次不超过3年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并可以申请取消反担保。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3.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大学生创办实体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奖励标准为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2021-09-16 10:25:25

09-16 10:23

网友:我是返乡人员,最近在注册公司时遇到办公地点的问题,想问一下可以入住创业孵化园不?

王平:按照我市现行创业扶持政策:凡入驻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园区的创业项目,园区可提供不超过3年的免费办公场地或经营场地补贴,并可享受一系列创业服务。我市现有认定的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园区26家,分布在我市四县三区,主要包括大学生园区、返乡创业园区和双创园区。如您确定好注册地,并符合园区入住条件,即可推荐到相关园区。


2021-09-16 10:23:34

09-16 10:22

网友:我是外卖小哥,能不能参加工伤保险?

王平:近期,四川省正在推进开展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我省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正按照人社部试点工作相关要求,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及其相关配套文件,拟将网约车行业、同城货运行业、外卖行业、即时递送行业纳入试点平台企业。待省上相关文件出台,我市将按照工作要求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届时,外卖小哥也能参加“工伤保险”,外卖小哥因工受伤的个人权益将得到切实保障。


2021-09-16 10:22:41

09-16 10:21

网友:单位不给我参加社保怎么办?与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怎么办?

王平:《社会保险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因此,员工有权向单位提出参加社会保险的要求,并由单位办理参保或补缴手续。如单位拒绝办理,与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向人社局行政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计监督部门)反映,提请依法处理。

 


2021-09-16 10:21:38

09-16 10:20

网友: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哪些缴费档次?原来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现在可以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吗?

王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年共13档。

原已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且未到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符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都可以参保,把城乡居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您可到所在社区或劳动保障所申请办理。

 


2021-09-16 10:20:21

09-16 10:19

网友:我参加的是城乡居保,原来都是按最低档缴费,现在我想按高档次缴费,是否可以?如何办理?

王平:参保人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年度内可自愿调整提高本年度已缴费档次标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可按补缴时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提高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已领取待遇的不再办理补缴。您可以于当年11月20日之前,到参保地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档次修改。

 


2021-09-16 10:19:13

09-16 10:18

网友:我今年60岁了,马上要来办退休,我只有一个子女,而且还有《独生子女光荣证》,请问可不可以享受养老金增发,可以多得好多钱?

王平:依据川劳社发[2006]17号第五条第(五十)款第2项规定: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2002年10月1日前取得的《独生子女证》)的职工、个体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

按照你所说的情况是可以享受养老金增发的。增发金额是按照您的指数化平均工资和缴费年限来计算的,缴费越高、缴费年限越长,您的养老金增发金额就越多。


2021-09-16 10:18:13

09-16 10:17

网友:听说现在都是“川渝通办”,我的养老保险关系在重庆和泸州之间转移接续,要怎么办呢?

王平:重庆的养老保险关系转接属于跨省转移接续,办理流程按跨省转移接续办理,可以在手机下载“掌上12333”APP、“四川人社”APP或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同时,“四川人社”手机APP专门开通了“川渝人社合作专区”,办理“川渝通办”中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个体新参保、待遇资格认证及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等18项个人社保公共服务事项。

 

2021-09-16 10:17:12

09-16 10:15

网友:我在外省就业,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怎样办理呢?经办流程是什么?我人在外地,必须回来办理吗?我在泸州还没有参保帐户,怎样办呢?

王平:2020年9月开始,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全面实现线上申请,您可以在手机下载“掌上12333”APP、“四川人社”APP或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无需回原籍办理,也不再出具《参保缴费凭证》。若您不会使用手机线上办理,亦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转入地窗口申请,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实后为您办理。窗口办理模式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提供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代您申请。

若您尚未在泸州参保,需要先在泸州办理新参保,可以在户籍地或者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也可下载“四川人社”APP线上办理参保登记。


2021-09-16 10:15:47

09-16 10:14

网友:我开办的公司经营困难,去年享受了免缴单位社保费的优惠政策,想问一下今年单位缴纳社保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王平:按照(川人社办发〔2021〕8号)精神,我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长执行到2022年4月30日;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仍按 2019 年缴费基数下限比例执行,即上年省平工资的55%。


2021-09-16 10:14:31

09-16 10:12

网友:听说现在到退休年龄了缴费不够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了,是这样吗?如果我缴费已经有15年了,是不是不用缴费了,等着到年龄办退休就可以?

王平:按现行政策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继续延长缴费至缴费年限满15年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到龄后继续缴费五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参加个体基本养老保险既是一种投资,又是一种老有所养的保障。缴费年限满15年只是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之一,劳动者年老后基本养老金的高低主要体现在缴费年限的长短和缴费基数的高低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缴费年限越长,年老后的养老金越高。若缴费年限满15年后,中断缴费将会造成年老后基本养老金较低。因此,个体参保人员只要有缴费能力,都应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021-09-16 10:12:53

09-16 10:11

网友:我从单位辞职了,需要到社保局办理什么手续吗?我要继续缴费怎样办理呢?若是我暂时不缴费了会有什么影响?

王平:企业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自动转变为个体身份参保身份,无需到社保局办理变更手续。您若要续缴养老保险费,直接通过税务缴费渠道申报缴费档次并缴费即可。因退休时养老金待遇与您的累计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累计额以及平均缴费指数等因素密切相关,即“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建议您辞职后及时续缴养老保险费,尽量避免中断缴费。


2021-09-16 10:11:37

09-16 10:10

网友:我是个体缴费人员,2020年因为疫情原因没来得及缴养老保险,今年还能补缴吗?还需要先到社保局办理什么手续吗?

王平:根据《四川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缓缴费。2020年未缴费的月度,可于2021年年底前按2021年的缴费标准进行补缴,无需办理任何申报手续,直接通过税务缴费渠道申报缴费档次并缴费即可。


2021-09-16 10:10:36

09-16 10:09

网友:国家现在也在大力提倡发展职业教育,我们人才新政中具体有哪些政策支持呢?是基于什么背景?

王平:为什么要在人才政策中出台大量的政策支持发展职业教育?大家都知道,泸州现有泸职院、化职院、泸职校,以及技工院校等共计25所职业院校,职业教育的体量和质量均位居全省前列,是四川省的职业教育大市,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全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们一方面抓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着力促进高质量就业,全市职业院校学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另一方面,我们致力于给各类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才路径、发展的希望和公平的机会,职业教育吸引力大为增强。当前,泸州的职业教育是“就业有优势、升学有渠道”。为此,我们在人才政策中制定了扩大招生、新建、扩建职业院校、发放留泸稳定就业奖励、职业培训奖励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打造“泸州职业教育”这块牌子。


目前,我们已经发布《2021年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马上也要赴高铁沿线城市高校“招商引才”等一系列专项活动,全面实施“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同时,也欢迎各位网友广泛宣传,为泸州汇智聚才加油助力!


2021-09-16 10:09:32

09-16 10:07

网友:人才新政中,我们发现有一个很大的亮点,是要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壮大网络直播经济,打造消费新场景、活力区,请问是基于什么背景和考虑?

王平:《方案》从质的角度,主要引进中高层次人才,从量的角度主要吸引青年人才。为什么要发展新经济,在疫情期间,我们都注意到新经济展现出了强大的活力和韧性,大量新业态新模式快速涌现,在助力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生活、对冲行业压力、带动经济复苏、支撑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新业态新模式催生了大量“新职业”,为广大群众开辟了新的创新创富渠道。

近年来,新经济、新业态快速成长,已经成为青年人就业的主战场,是他们进入社会的首选职业。从我们泸州市来看,已经具备发展新经济的基础条件,因此,在我们的人才政策中把新经济、新业态作为重要板块,是顺势而为,更是为青年人才量身定制。《方案》中,我们提出要为创新人才打造“新经济新业态聚集发展区”,发展消费新场景、活力区,更好的聚集人才、吸纳人才。下一步,我们将拟定详细的推动新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对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重点支持。


2021-09-16 10:07:35

09-16 10:06

网友:前不久,泸州市发布的《“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实施方案(试行)》中,提出了“有效就业岗位”,这是一个全新的概念,请问人才新政中对“有效就业岗位”是如何定义的?政策实施后,新创办的企业将享受哪些政策支持?

王平: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人才是首要保障。把人才引进来,留下来,这是我们在整个人才政策中考虑的首要问题。因此我们结合泸州市当前的就业实际情况、平均薪资水平,首次创新的提出“有效就业岗位”概念:即新创造的能为就业者持续提供1年以上就业机会、月平均工资达3500元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作生活环境良好、劳动关系和谐并具有稳定晋升渠道条件的就业岗位。

政策实施后,新创办的企业新增有效就业岗位的可享受2000元/人的一次性新增就业岗位补贴,同时为就业对象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享受2500元/人的一次性新增就业岗位补贴;吸纳创新人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还可享受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对象的,还可享受每人每年最高5万元的社会保险补贴。作为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企业主,还可享受相关人才公寓、人才安居补助等政策。

人社部门作为政府最大的民生部门,我们将全力落实好就业创业各项政策措施,为创新人才提供更加优质、精准的创新创业服务。


2021-09-16 10:06:01

09-16 10:04

网友:我们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都有哪些呢?

王平: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就业创业、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管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职称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工资收入分配、表彰奖励、农民工服务综合管理等工作,是市政府重要的民生部门和社会经济发展重要的助推部门,职责很多,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新时期泸州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1-09-16 10:04:43

09-16 10:03

网友:今日凌晨,泸县突发6.0级地震,泸州很多党员干部积极投入抗震救灾中,请问人社部门在抗震救灾中将做什么样的保障工作?

王平:希望我们的党员干部在抗震救灾中注意安全。如果不小心在救灾中受了伤,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将开通绿色通道,积极为大家做好工伤认定。

2021-09-16 10: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