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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独生子女补贴问题

  • 问政网友:来去自由
  • 问政对象:奇峰镇
  • 提问时间:2021-04-12 10:32:05

泸县奇峰镇,对于我们1978年第一批独生子女家庭,目前有啥补贴,已办独生子女光荣证,因几次搬家已丢失,该怎么办?

问政跟踪
  • 1 2021-04-12
    10:32:05
    来去自由 已问政
  • 2 2021-04-12
    11:14:53
    奇峰镇 已受理
  • 3 2021-04-15
    09:01:56
    奇峰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奇峰镇
  • 回复时间:2021-04-15 09:01:56

尊敬的网友:

       您好!四川省对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是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村居民:

(一)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二)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藏区男性、女性为年满55周岁)。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应提前一年在所在村(社区)办公室申请,即女性57岁申请,男性59岁申请,申请后经调查核实如确实符合奖励扶助政策可享受每人每年960元的补助,办理奖励扶助政策不需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果户籍为城镇户口,则不能享受奖励扶助政策,不过可以享受社保每月增发5%退休金待遇,如果办理社保退休需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则可以在所在村(社区)办公室开具申请再在奇峰镇便民服务大厅计生窗口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如需进一步咨询,请致电0830-8992002咨询。


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