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主题:酒城医保
访谈时间:2018-02-01 10:00:00
访谈嘉宾:泸州市医保局局长 何勇
访谈摘要:2018年2月1日,泸州新闻网“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将邀请泸州市医保局局长何勇做客“新闻会客厅”,接受“在线访谈”,重点就我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等工作,与广大网友作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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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0:55 -
网友:我是自己买的职工医保,现在已经怀孕8个多月了,想问一下,我生小孩的住院费能报销吗?需要些什么手续?
何勇:参加职工医保个体参保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职工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的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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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0:54 -
网友:我想问下我的医保个人账户使用的范围包括哪些?
何勇:参保人员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的由个人承担。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由本人包干使用,主要用于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个人承担的费用,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由本人现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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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0:51 -
网友:我是叙永县人,家里按户参加的医疗保险,我想问下如果生病在外地住院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何勇:按照“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原则。居民医保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900元/次,按第一档标准缴费的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按50%报销,在三级医院住院,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按45%报销;按第二档标准缴费的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按55%报销,在三级医院住院,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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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0:46 -
网友:我参加的是居民医保,长期在外面打工,工作地点没有固定,我想请问生病需要住院,应该怎么办?
何勇:参加了我市居民医保的人员,省内异地生病住院的,不需备案,只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在就医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省外异地生病住院的,需电话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方可实现联网及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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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0:41 -
网友:外地参保后,转回泸州参加居民医保。如何办理和享受待遇?
何勇:跨统筹地区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人员,90日内缴纳当年保费的,不设等待期,连续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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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0:39 -
网友:近期在报纸上看到我市今年要实行新的医保政策,不知道新政策实施之后,我们退休人员的门诊费有什么变化?
何勇:根据我市2018年新的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分为基础账户和年龄账户两部分:
基础账户:退休人员按上年全市平均养老金相适应水平的3%确定,具体标准由市人社局公布。2018年全市退休人员基础账户划拨基数为3000元/月。
年龄账户:由年龄系数乘以参保人员年龄构成。年龄系数以上年单位缴费的30%以内扣除划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后的剩余额,除以全部参保人员年龄之和。年龄系数由市人社局公布。2018年年龄系数为6元/年.岁。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具体计算公式为:
上年全市平均养老金×3%+当年年龄×年龄系数
2018-02-01 15: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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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0:37 -
网友:我是以个体身份参保的职工医保,今年3月就到退休年龄,之前在医保局窗口咨询,得知退休后我的缴费年限还差近10年,需要一次性4万多元,请问能不能不一次性补缴,能不能分期缴纳?
何勇:根据我市2018年新的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的,可按退休审批的参保状态一次性清算,也可选择继续缴费至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继续缴费满5年后仍不足缴费年限的,可按上年市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职工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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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0:35 -
网友:单位参保人员已办理了退休,同时在五险统征窗口办理了人员减少,是否还要在医保办理手续?
何勇:参保人员办理了退休后,按照医疗保险相关规定,还需要在医保局基金征收科办理参保缴费年限的清算,在90日内办理缴费年限清算手续的,从办理退休或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超过90日办理的,从清缴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按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1996年12月31日以前符合国家计算工龄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自1997年1月1日起,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从参保缴费之日起开始计算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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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0:31 -
网友:我去年在深圳上班,今年准备在泸州找工作,请问我以前的医保关系可以转回泸州吗?是否有时间限制?
何勇:外地的医保关系可以转回泸州,可算为我市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医保关系转移,应在90日内到参保地社保统征窗口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补缴断保期间的职工医保费可连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超过90日办理的,按新参保的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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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0:29 -
网友:对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我可以举报吗?
何勇:非常欢迎你举报,并提供相关重要线索,我们正花大力气在全市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其次,按照《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文件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举报人)对社会保险基金在征收、管理和支付等环节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查实并收缴到账金额的5%予以奖励;追缴入库罚款部分,按罚款金额1%给予奖励。每一举报案件奖励金额不足100元的补足1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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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0:24 -
网友: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理?
何勇:《社会保险法》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或者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当退回骗取的金额,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刑法》相关规定:骗取社会保险基金5000元以上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依法立案审查。骗取金额5000元-5万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5万元-50万元,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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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0:23 -
网友:我在泸州参加的职工医保,现在已经退休了,我现在成都跟我女儿一起住,听说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那么异地就医如何备案?
何勇:长期居住在统筹地区外的退休人员,可选择居住地市州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日常就医医疗机构,填写《异地人员安置表》交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在备案市州就医的医保待遇按统筹地区政策执行,在未备案市州就医的医保待遇按统筹地区外政策执行。备案1年以内,不得变更备案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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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0:18 -
网友:我是泸州参保的,在外地打工,今年年初住了一次院,医生告诉我可以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我想问下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是什么意思?
何勇:异地就医包含两层意思,即我市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在泸州市外医院就医,和泸州以外的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在泸州市就医。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就是为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医保报销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只需支付按参保地医保政策规定,应该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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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0:14 -
网友:我的母亲患有肺癌,需要长期服药,听说泸州36种国家谈判已经可以报销了,但是听说需要先备案,请问怎样备案?
何勇:36种药品是人社部针对治疗各种恶性肿瘤、心血管病、糖尿病、肾病、眼病、精神病、重度感染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药物,市场价格较高。经直接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谈判,将药品价格大幅下降,特别是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际市场价格,大大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按照《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和36种国家谈判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17〕296号)、《泸州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36种国家谈判药品和部分高值药品经办管理工作的通知》(泸市医保发〔2017〕43号)规定,36种国家谈判药品中重组人凝血因子VIIa等20个药品纳入《泸州市单行支付药品目录》进行管理。单行支付药品实行“五定”管理,即:定认定机构、定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定供药机构、实名制管理。单行支付药品,不分门诊住院,不计起付线。职工支付比例为65%;居民医保二挡缴费人员支付比例为55%,一档缴费人员支付比例为50%。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为单个参保人员支付按药品单行支付的药品费用累计不超过12万元,支付的总金额计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封顶线累计。由个人承担的药品费用不再纳入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等支付,不计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个人自付累计。2017年国家药品目录中的部分高值药品参照单行支付药品进行管理。 单行支付药品管理系统建成运行前实行手工备案。医疗机构填写《泸州市单行支付药品病种认定申请表》、《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单行支付药品病种治疗方案申请表》并签章,参保人员持表格原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备案。
2018-02-01 10: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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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0:13 -
网友:我是泸州的居民,在外地打工,如何缴费?
何勇:2018年我市医保局为方便市外工作和居住的参保居民缴费,增加了两项缴费方式。一是银行代缴:居民与指定银行办理代缴协议,指定银行遭规定的缴费期内办理代缴。二是自主缴费:居民自主选择“智慧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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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0:10 -
网友:父母均参加职工医保,其新生婴儿如何参加居民医保?
何勇:新生儿的父母均参加职工医保的需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日内,为新生儿参保并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方可自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只预缴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的,从下一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018-02-01 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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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0:08 -
网友:我是单位劳人部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等工作,请问新的医保政策在这方面有什么变化需要注意的?
何勇:根据我市2018年新的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参保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从欠费次月起停止医保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缴清所欠保费后,按规定享受待遇。欠费超6个月的,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基数的6%补缴,补计职工缴费年限,不补建个人账户,欠费期间其医保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2018-02-01 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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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0:07 -
网友:你好,我目前没有工作单位,我想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应该如何办理手续?
何勇:以个体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乡镇劳动保障所、社区办理参保手续,也可以通过下载安装“智慧泸州社保”手机App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智慧泸州社保”通过网上自助办理参保。个体续保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指定银行办理续保和缴费。也可以通过“智慧泸州社保”平台网上缴费。
2018-02-01 10: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