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主题:泸州生态文明建设
访谈时间:2019-09-19 10:00:00
访谈嘉宾: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袁维荣
访谈摘要: 2019年9月19日10时,泸州新闻网“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邀请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袁维荣做客泸州新闻网“新闻会客厅”,接受“在线访谈”,重点就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与广大网友作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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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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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江阳区李先生提问说,我想问一下,泸州市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怎么样?
袁维荣: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和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我市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泸州市工作方案》以及各年度实施计划。一方面,重点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行动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启动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评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向社会公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及其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强化土壤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另一方面,我市作为全省三个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试点区之一,正深入推进“322”试点区建设(对饮用水源地周边、重点行业企业、矿山开采区域等3类重点区域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评估,对长开区、纳溪经开区等2个园区开展重点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评估,对建设用地、农用地2类地块实施土壤治理修复试点),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准入,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2019-09-19 10: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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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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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今年我的孩子参加了泸州“绿芽”环保夏令营活动,孩子觉得很有意义,请问我们泸州的“绿芽”行动开展情况如何?
袁维荣:去年六五环境日,泸州市正式启动了泸州环保“绿芽”行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绿芽”行动累计组织了“环保绘画比赛”“环保主题儿童音乐剧”“环保亲子游园活动”“环保夏令营”“垃圾分类高校联盟”等相关活动20余场,参与学生超过5万,“绿芽”环保志愿者从成立之初的100人,发展壮大到现在的2000余人。如今,“绿芽”行动已被列入四川省首批环保宣传教育公益示范项目。
此外,“绿芽”行动还在全市打造开放了10个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其中张坝“绿芽”环境教育基地作为全省首个污染处理设施微缩模型综合科普馆已正式开馆,目前累计接待2500余人次参观。
2019-09-19 10: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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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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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对不同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规定了不同的实施期限,被纳入名录中实施排污许可管理但尚未达到实施期限的企业,在实施期限之前是否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
袁维荣: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规定的时限前已经建成并实际排污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名录规定时限申请排污许可证;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后建成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对于尚未达到实施期限的现有企业,在实施期限之前可以不办理排污许可证。
2019-09-19 10: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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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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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想知道国家开展“三线一单”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我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进行到哪一步了?
袁维荣: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开展“三线一单”工作是基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将我省各市(州)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管控单元,在一张图上落实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资源利用管控要求,按照环境管控单元编制环境准入清单,构建分区管控体系,建立应用系统,并实现动态管理。“三线一单”成果的应用最终是为了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达成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
我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从2018年3月开始,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配合开展相关基础资料收集、报送工作,并对阶段性编制成果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今年6月底,省上已拿出了全省“三线一单”总报告和21个市(州)分报告,形成了初步成果,并完成了意见建议的征求工作。目前,省技术编制组正在完善“三线一单”编制成果,预计今年底发布实施。
2019-09-19 10: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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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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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我公司是合江临港工业园区一家陶瓷厂,依照相关环保工作要求,委托第三方公司制定监测计划对公司废气等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将结果进行公示,我们的自行监测方案,是否需要盖公章到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流程如何?
袁维荣: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已经建成并实际排污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名录规定时限申请排污许可证;尚未建成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对于未到名录规定实施期限的现有企业,在实施期限之前可以不办理排污许可证。
2019-09-19 10: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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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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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我经营一个家具制造厂,建厂之前获得了环评批复,现在投产后如何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袁维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厂方在项目竣工投产后,对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进行查验、监测和记载,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目前,大气、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由厂方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由厂方向具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保护设施如需要调试的,应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放标准,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019-09-19 10: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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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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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现在开办养殖场需要什么环保手续?
袁维荣:开办养殖场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年出栏生猪5000头及以上(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敏感区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其余的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应在项目开工前依法送市生态环境局受理、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可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投运前自行在区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或者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填报,获得备案登记号后即完成环评手续的办理。
2019-09-19 10: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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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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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泸州市有没有专门的环保志愿服务组织,应该怎么加入?
袁维荣:2018年,我市成立了泸州市“绿芽”环保志愿服务队,现在已有2000多名机关、企业和高校的志愿服务者加入了泸州市“绿芽”环保志愿服务队。目前“绿芽”行动正加快推进万人基础规模的“绿芽”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如果想加入“绿芽”环保志愿服务队,可以登录“中国志愿网”注册实名志愿者后,搜索泸州市“绿芽”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大队,申请加入。
2019-09-19 10: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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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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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目前我市有哪些环保设施对公众开放,如何参加相关活动?
袁维荣:目前我市纳入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开放的单位有泸州市黄舣长江大桥空气监测站、泸州市纳溪区吾辰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泸州市兴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等3家,除此之外,每个区县也都开放了相关环保设施,市、区(县)生态环境部门会不定期组织公众开放活动,通常我们都会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并邀请群众和网友参加,请大家注意关注我们官方微信“泸州生态环境”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09-19 10: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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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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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在哪里可以查阅?
袁维荣: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主要包括: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环境信访投诉及调查情况,以及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等。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设立了“环境违法曝光台”“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等栏目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同时,公众也可以关注“泸州生态环境”官方公众号支持了解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2019-09-19 10: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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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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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自己家就住在沱江边上,想问有没有专门保护我们沱江的例法?
袁维荣:我省今年出台了《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是我省第一部流域保护类省级法规,并于今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
《沱江条例》的制定适应当前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从监督管理、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和其它特殊水体保护、生态保护等方面作了制度设计,对我省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条例的颁实施也标志着我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迈入了法治化轨道。
2019-09-19 1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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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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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要跨省转出处置危险废物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袁维荣:产废单位直接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资料报送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也可邮寄),同时报送所在区县和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技术审查和复核,征求移入地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后,出具相关意见。提交资料包括:申请报告、处置单位和运输单位的资质、处置和运输协议、跨省转移实施方案等。
2019-09-19 1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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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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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想知道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过程中,企业应履行哪些职责?
袁维荣:企、事业单位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具体体现在环境安全日常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两个层次。在日常管理方面,企、事业单位应当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开展培训和演练等,以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方面,涉事企、事业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等,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以及对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2019-09-19 10: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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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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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我是从事油漆喷涂的,想问一下废弃香蕉水怎么处理?
袁维荣: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香蕉水被列为危险品中的第三类易燃液体,废弃的香蕉水是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四川省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名单可以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下载。
2019-09-19 1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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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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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我市建有多少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袁维荣:我市有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7个,其中市级3个,即长江五渡溪水源地、长江观音寺水源地、长江石堡湾水源地;县级4个,合江县1个、叙永县2个、古蔺县1个,分别是合江县长江滨江路原木器厂水源地、叙永县南门河土地坳水源地、叙永县红岩水厂阳尘河和三岔河水源地、古蔺县龙爪河龙爪村水源地。
据近几年的监测数据表明,7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2019-09-19 10: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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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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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作为企业主,比较关心环境信用评价方面对企业的影响。请问近年来,在环境信用评价方面,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袁维荣:实施环境信用评价,是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在推进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四川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部署,对全市59家重点企业开展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信用泸州”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告公示,广泛宣传环保诚信企业,曝光环保失信企业。二是率先建设市级环境信用评价系统。投入160余万元,在全省率先启动市级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平台建设,2018年底建设投运后,将全市155家企业纳入泸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内。三是推进环境信用联合奖惩。近年来,我们对评定结果为“环保诚信”企业,联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实施推荐评优评先等激励措施;对评价结果为“环保警示”企业,通过加大执法监察频次,责令企业书面报告整改情况等,督促其对有关环境问题进行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强化环境信用结果运用,通过将信用评价结果用于联合激励和惩戒,促进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法律义务,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2019-09-19 10: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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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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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我家附近有一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现在全市的自动监测站建设情况如何?
袁维荣:我市正加快推进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目前,已建成各级水质自动监测站19个(国家水站有沱江大桥、手爬岩、泸天化大桥、醒觉溪、纳溪大渡口、胡市大桥等7个,省级水站有方洞水站、沙溪口水站和五渡溪水站等3个,市级水站有南大桥、双盛堰、堰坝大桥、太平渡、三溪口、官渡大桥、龙溪坎、水笛滩、海蚌槽等9个),其中长江五渡溪(南郊水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已实现 “在线实时监测”,泸州的沱江大桥水站,于2019年被评为全国“最美水站”之一;空气自动监测站13个(国家空气自动站有小市上码头、兰田宪桥、市环监站、九狮山等4个。省级空气自动站有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纳溪生态环境局、泸县生态环境局、合江县城关中学、叙永县中医医院、古蔺县农业农村局等6个,市级空气自动监测站有茜草园艺路、黄舣长江大桥、百果园等3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1个,共同构成全市自动监测预警体系。
2019-09-19 10: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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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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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泸州市哪些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袁维荣: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明确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类型: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使用内燃机为动力的工程机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为:厦蓉高速公路(仰天窝枢纽至白鹤林枢纽)、成渝环线高速公路(白鹤林枢纽至分水岭枢纽)、蓉遵高速公路(分水岭枢纽至仰天窝枢纽)围合的区域。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对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每台次五千元的罚款。
2019-09-19 10: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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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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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7月12日开始,我市正式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我的“国五”汽车还能使用吗?
袁维荣:7月5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发布《关于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明确从通告公布日期起7日后,四川省内包括泸州市在内的15市正式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对未达到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不再办理注册登记。
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是指对未达到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车,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主要目的是要求汽车生产厂商改进技术,提高汽车的环保性能,通过源头控制,不断减少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 “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后,已经注册登记并通过年审的“国五”及以下的车辆使用不会受到影响。
2019-09-19 1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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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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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现在是秋季,正是焚烧秸秆的高峰期?请问我市对秸秆禁烧有些什么规定?
袁维荣:依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重点区域的通知》,我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和泸县全域,合江县13个乡镇、叙永县9个乡镇和古蔺县6个乡镇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重点区域。具体范围广大市民可查阅泸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若市民朋友发现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和垃圾等行为,可拨打 “96198”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或报告所在的乡镇、街道进行处理。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2019-09-19 1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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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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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我们都知道保护环境人人有责,那么对身边的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反映有哪些渠道?举报是否有奖励?
袁维荣:原“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已全面整合至“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民朋友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也可通过12369微信和网络举报、网络问政等途径,还可通过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问题。
目前我市还没有建立实施举报奖励制度。今年8月,生态环境部起草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中明确提出,要鼓励举报人依法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对符合条件的实名举报人,除明确拒绝接受外,均应给予奖励。对以牟利为目的的举报行为,予以合理限制。按照意见稿要求,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在2019年年底前出台举报奖励制度相关规定,建立并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在2020年年底前,所有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并实施举报奖励制度。
2019-09-19 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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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现在全国上下都在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对于生态环境部门而言,你们的初心和使命是什么?
袁维荣:对于我们环保人来说,“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就是要为人民群众谋好生态环境福祉,加快补齐生态建设短板,着力解决垃圾、污水、噪声、扬尘、油烟、臭气等一大批群众关心关注的身边环境问题,真正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喝上干净水、吃上放心食品,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筑牢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为泸州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坚强的绿色保障。
2019-09-19 10: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