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泸州城乡建设

访谈主题:泸州城乡建设

访谈时间:2019-11-19 10:00:00

访谈嘉宾: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杜磊

访谈摘要:2019年11月19日10时,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有话请您说”在线访谈,邀请到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杜磊做客泸州新闻网“新闻会客厅”,重点就泸州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与广大网友作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提问。

网友提问
11-19 10:40

网友:我发现泸州的古树名木很多,请问:我市在保护古树名木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杜磊:古树名木富有城市风貌、城市记忆、群众情感功能,我市历来相当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开展古树名木摸底调查。我局园林部门从八十年代起先后进行了四次古树名木的普查,最后一次是2018年,为进一步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升古树名木精细化管理水平,市园林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采用年轮鉴定法等科学手段,对上述树木树龄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我市建成区内现存古树209株,其中,300年以上古树6株,100~300年古树203株,80~100年古树706株,50~80年大树2482株,名木12株。二是编制规范、因树施策。为加强对古树名木的养护、复壮、病虫害防治,以及对老弱枯残的古树开展抢救性治理工作,我局园林部门已着手组织编制了《泸州市古树名木养护与复壮技术规范》,预计年内正式出台。三是按照标准、建档保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贯彻执行即将印发的《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完善古树名木的建档保护工作,切实提升古树名木精细化和智能化管理水平,实现古树名木与城市发展共生共荣。


2019-11-19 10:40:11

11-19 10:38

网友:我想问一下泸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情况?

  杜磊:我局于2009年委托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修编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9-2020)。

  2012年,根据《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和国家园林城市新标准的要求,委托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再次修编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3年4月经市政府批复,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泸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2-2030)提出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魅力山水绿城· 特色人文绿都”的总体目标,构建“两环相绕、两带相结、四片相拥、六楔相通、多点相联”的绿地系统结构,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为实现“决胜全面小康建成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我市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委托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启动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同步修编工作。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于2018年11月13日经市城乡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园林景观专题评审会进行了初审,目前正结合公园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作进一步研究调整。


2019-11-19 10:38:17

11-19 10:37

网友:哪些项目可以邀请招投标?

  杜磊:根据《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7号令)第九条规定:

  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其中属省重点项目的,应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一)因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四)采用公开招标的费用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2019-11-19 10:37:24

11-19 10:36

网友:请问哪些项目必须公开招投标?

  杜磊:网友,您好!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第五条规定: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019-11-19 10:36:41

11-19 10:35

网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挂证”是如何认定的?

  杜磊:网友,您好!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挂证”现象,规范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行为,根据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省住建厅《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方案》,我局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挂证”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展“挂证”专项整治。

  (一)下列情形属于“挂证”行为:

  社保在母公司,注册在子公司,或社保在子公司,注册在母公司的;

  劳务派遣,注册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的需要整改;

  内退不符合补充通知6类人员,需要整改;

  大专院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注册在非本院校下属企业;

  除补充通知6类人员外,注册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的需要整改。

  (二) 根据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下列情形不认定为“挂证”: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保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保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保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三)清理“挂证”行为各节点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截止时间2019年3月31日;

  2、全面排查截止时间2019年8月底;

  3、指导督促截止时间2019年11月底。

  (四)泸州市住建局“挂证”行为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0-3191374

  举报邮箱:674241247@qq.com


2019-11-19 10:35:16

11-19 10:32

网友:请问佳德七中旁边的游园近期是否有建设计划?

  杜磊:网友,您好!我市自国家园林城市创建以来,将小游园作为城市公园建设的有效补充,已分年度、多批次启动小游园建设工作,创造越来越多的公共空间和舒适宜人的场所,满足人们出行、交往、交流、休闲、娱乐、康体等需要。我局已将佳德七中游园等一批小游园的建设列入城建计划,随着逐年街头游园的建设,我市将进一步完善“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绿地系统框架。


2019-11-19 10:32:03

11-19 10:31

网友:请问蜀泸立交修好之后对我市的交通有啥好处?

  杜磊:蜀泸立交互通完成后,可将已竣工的沱江六桥与蜀泸大道连接,真正发挥沱江六桥跨江通道的作用,同时也可缓解沱江三桥的交通压力。


2019-11-19 10:31:17

11-19 10:30

网友:请问茜草滨江路修的怎么样了?

  杜磊:茜草滨江路已于今年7月进场施工。目前项目整体推进顺利,路基土石方开挖已完成约85%,地下通道土石方开挖已完成约90%,地通完成35%,挡墙完成40%,总工程量已完成15%,预计明年年底建成投用。


2019-11-19 10:30:28

11-19 10:27

网友:想知道我市绿色建材企业的推广情况?

  杜磊:网友,您好!我市目前已有13家企业的15种产品取得四川省绿色建材标识。取得标识的企业覆盖了新型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塑料窗和铝合金窗等。另有4家企业已通过省厅专家现场评审;7家企业已通过网上申报。取得标识证书的企业数在全省排名第二。


2019-11-19 10:27:23

11-19 10:26

网友:听说现阶段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证书(九大员)办理已经停止,什么时候可以恢复?

  杜磊:网友,您好!根据建设部2018年12月13日发布的《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已暂时停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考核和发放工作。

  目前,由于岗位证书考核办理的具体实施细则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所以敬请大家关注“四川建设人才网”了解岗位证书办理工作的最新动态。


2019-11-19 10:26:50

11-19 10:26

网友:我是城西佳德七中附近居民,我们小区周边没有公园,平时休闲健身没有去处,请问政府在这附近有没有公园建设的计划呢?

  杜磊:在城西佳德七中附近是有修建公园的计划的。为了满足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的需求,城西佳德七中附近有佳德七中小游园,计划下半年开工建设,明年6月底之前竣工,项目配套有公厕、健身设施、休闲活动空间等,项目建成后,将会优化周边环境,改善城市形象并满足周边居民休闲活动和健身的需求。


2019-11-19 10:26:16

11-19 10:25

网友:听说建设路下面一直在修停车场,好久能修完?有好多停车位?除了停车场会有商店等设施吗?

  杜磊:建设路下面是在修大龙花园停车场,具体位子在建设路以南大龙花园小区旁边。今年年底将竣工,新增566个停车位、充电桩50个,配有超市、酒店等生活设施。


2019-11-19 10:25:50

11-19 10:25

网友:长江二桥停工很长一段时间,听说已经复工了,我想知道现在修得怎么样了?

  杜磊:长江二桥因融资原因,停工了近一年,经过各方努力,项目已于今年8月11日复工。目前全线正加快推进,西锚碇地下连续墙施工完成66%,东锚碇主体结构完成10%,西引桥桩基完成65%,泸合路改道完成70%,西连接线路基土石方完成35%。长江二桥建成后将打通中心城区出城东大门,与国窖长江大桥连接后成为成自泸赤高速路进入中心半岛核心区最便捷的快速通道。


2019-11-19 10:25:23

11-19 10:24

网友:我在城西居住,在纳溪工作,想问下长江六桥都已经修了超过两年,好久通车呢?

  杜磊:长江六桥正在加快建设,力争2021年下半年实现通车。目前长江六桥正桥已完成主桥全部水下桩基工程,MP3/MP4承台、基座;长六桥北连接线已实现全幅功能性通车,预计11月中旬可完成北连接线全部附属等施工内容;长六桥南连接线已基本完成南线土石方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挡墙防护工程等土建内容,目前正进行路面等工程施工。


2019-11-19 10:24:38

11-19 10:23

网友:我去看房,开发商都说自己销售的是成品住宅,但是我看到的样板房装修标准却有区别,政府对于成品房的装修标准有没有一个明确的要求呢?

  杜磊:网友,您好!我市执行的标准是《四川省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J51015-2013)中规定的基本配置的最低标准。在满足最低配置要求的前提下,装修标准可高可低,具体是以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为准。

  去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一些文件,对成品住宅交付样板的设置做了具体要求,该文件要求成品住宅交付样板房的装修标准必须与交付标准一致,且交付样板内不得装修布置与交付无关的部品、物件。所以大家看样板房时,一定要看成品住宅的交付样板房,才能清楚的了解到自己所购房屋将来交付的时候是什么样子,都配置了些什么设施。


2019-11-19 10:23:57

11-19 10:23

网友:我有一个建设工程项目,消防工程以前是消防部门审查备案的,现在工程竣工了要办理消防验收备案,听说消防验收备案移交给住建部门了,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我应该是在消防部门还是住建部门呢?

  杜磊:这位网友,您好!今年4月23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我市住建部门根据建设部和四川省的要求,从今年5月6日开始受理并承担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具体职能划分为: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并办理了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由市质监站负责经审查合格的按消防设计施工图组织验收报市住建局备案,建设单位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申请办理消防验收;规划区范围内未办理施工许可的以及规划区范围外的项目,由所属区县住建部门负责办理。

  具体事项在我局联合市应急局发布的(泸住建发(2019)69号)文件及我局发布《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过渡期间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19)9号)文件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若还有不清楚或需进一步了解的,请拨打我局政务中心住建窗口0830-3115592电话咨询。


2019-11-19 10:23:07

11-19 10:20

网友:想知道什么是雨污分流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标准是什么?

  杜磊:雨污分流改造就是将排水管网中合流、混流的雨水和污水分开,改造完成后城市排水系统将形成完全雨污分流体制,雨水可以就近排入河流水体,污水则会通过污水管道收集后输送到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之后进行排放。

  雨污分流改造的工作标准是:一污水要“查到源,收到户,归到池,纳管到厂,达标排放”;二雨水要“收集到沟,转换集中到管,就近组织排放”;三管网要“各行其道,管路清晰,档案完整,溯源可治”;四建立雨污分流项目效果评价机制,定期对雨水口排水进行检测,对雨污分流改造片区污水进水水质、水量进行跟踪分析。

  雨污分流改造后,全市主城区将形成完备的雨污水排水系统,减少城市生产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污染,有利于改善城市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2019-11-19 10:20:37

11-19 10:20

网友:我是住在蓝田这边的,想问一下蓝田长江大桥规划设计及目前进展情况如何,何时能动工?

  杜磊:蓝田长江大桥是中心半岛与城南组团之间的重要通道之一,起于丹霞路与学院中路交汇处,止于未来大道与蓝安路交汇处,设计为近期双向六车道,远期双向六车道+轨道交通,全长约2.9公里,设计速度60km/h,为城市主干道路,含跨江特大桥一座工程。项目建成后将极大地改善城市交通条件,缓解城市交通环境压力,有效促进各组团间的快速连接,有利于城南组团快速发展。目前,我局已启动前期工作,待建设资金落实后伺机启动建设。


2019-11-19 10:20:03

11-19 10:18

网友:现在购房,有的说是精装房,有的说是成品房,都是装修交房,这两者有啥子区别呢,是不是成品房就是精装房呢?

  杜磊:网友,您好!您所提的问题,也是近段时间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首先,我说一下什么是成品房?成品房是指房屋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铺装或涂饰完成,套内管线及开关插座、厨房卫生间设备安装到位,基本达到入住条件的住宅。这个概念采用的是建设部有关规定来定义的,装修的标准可高可低,与“精装修”概念有区别。而精装房的装修标准一般是高于成品住宅的,因此,成品住宅并不等于精装修住宅。我市所说的成品房是指土地经招拍挂取得用地许可时,规划设计文本中就明确了建设成品住宅条件要求的。


2019-11-19 10:18:39

11-19 10:17

网友:我是纳溪区廉租房承租户。2012年我以低保人员身份申请了廉租房,当时租金0.8元/月▪平方米。2015年起我领取了养老金1000元/月,低保资格就被取消了,政府现要按2.4元/月▪平方米的标准收取我租金。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杜磊:您所说的廉租房,实际是公租房。从2014年起,我市实行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运行,统称为公租房。公租房的租金是依据同地段、同类型住宅市场租金水平确定,根据不同收入,实行分类租金减免政策。低保家庭按市场租金的90%给予减免;低收入家庭按市场租金的70%给予减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按市场租金的30%给予减免;农民工按市场租金的50%给予减免。

  您所在的纳溪区当前市场租金是8.0元/月平方米,之前你是低保户租金减免90%,就应交0.8元/月平方米。如果你不再是低保户,属于低收入家庭,租金就只减免70%,就应交2.4元/月平方米。因此,区政府对不同类别承租户进行动态调整租金标准的做法是正确的、合法的。如您还有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0-3105191咨询。


2019-11-19 10:17:53

11-19 10:16

网友:请问老旧小区可否申请加装电梯,有无补助?

  杜磊:这位网友,您好!我市主城区从2016年就开始推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今年市政府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加装电梯的程序更加简化,条件更加宽松。从2019年5月1日起,在城市规划区内无电梯的多层居民住宅(单一产权、列入征收范围除外),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均可申请加装。增设的电梯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可申请政府补助,补助标准为20万元/台 (原有电梯井的补助10万元/台)。具体办理程序可向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或市房管局咨询,市房管局咨询电话为0830-2393366,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也可登录“酒城住建”网站查询。


2019-11-19 10:16:46

11-19 10:15

网友:由于政府补贴政策,近期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情况增多,老旧小区如何快速查找所对应的工程资料?

  杜磊:老旧小区由于建成年代久远,小区信息不详或者小区所处地址经多次更改,与城建档案原始记录地址不符,对查询档案资料带来一定的难度。建议查询老旧小区资料的群众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信息以供查询:

  1、提供小区具体名称,若小区名称经多次更改的,提供最初的名称。

  2、若小区没有名称,提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名称。

  3、若小区既没有名称又无法提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名称的,可提供小区所处位置最初的地址,即房屋建成时街道名称及门牌号。

  由于泸州市城建档案馆于1986年正式成立并开展业务工作,部分年代较久远的老旧小区,其建设单位可能未将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到市城建档案馆,因此存在部分老旧小区无法在城建档案馆查询到相关资料的情况。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泸州市城建档案馆 电话:0830-2367332


2019-11-19 10:15:50

11-19 10:14

网友:想知道开发企业可以将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对业主以外人员出售吗?

  杜磊:这位网友,首先答复您,是可以的,但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开发项目已全部竣工验收备案、已售住房均符合交付使用条件。

  二是从最后一个楼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超过三年未销售完毕且租赁期满半年以上的车位,开发企业需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示车位处置方案、对外销售价格和日期,确保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本小区业主。

  三是经公示1个月后,在优先销售给本小区业主仍有剩余车位的,开发企业可销售给本小区以外的人员。


2019-11-19 10:14:34

11-19 10:12

网友:自己家的新房还未入住就要交物业费,想知道小区房屋已交付,业主未入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杜磊:您提的这个问题大家都很关注,特别是购买房屋还没有入住的购房人应该了解,对保障自己权益有帮助。

  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定,您买了房虽未入住,但是还是需要交物管费。因为物管费是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小区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向业主收取的费用。从房屋交付之日起,物业服务企业就必须开展物业服务工作,因此,符合交房条件,从开发商通知业主交房的次日起,不管是否入住,业主都应该缴纳物管费。


2019-11-19 10:12:32

11-19 10:11

网友:请问购买新建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杜磊:这位网民朋友,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还要主动在售楼部显著位置公示。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要先查看开发企业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可以在 “酒城住建”网站右下角“商品房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各楼盘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情况。

  如果网友们在商品房销售方面还有什么问题,可向市房管局市场科咨询,电话0830—2286066。


2019-11-19 10:11:09

11-19 10:09

网友:我是泸县乡下的,我家是危房,我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助不?要咋个办理?

  杜磊:这位网友,您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村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今年的计划指标已经在6月份全部下达给各区县,你所在镇是否还有计划指标,你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咨询;对符合条件并且有调剂指标的,可以申请今年的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具体办理政策,一是要看你户属不属于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户家庭,具体就是根据国家住建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规定,2019年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为居住的唯一住房是C、D级危房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对象家庭,可以申请危房改造。二是按程序申报审批。1、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2、由村民小组、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评议,并予以公示,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3、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核查,并予以公示,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危改办审批;4、县危改办开展资格复核审批,审批结果在政务公开栏、县级政务公开网站公示公布。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批准。接到批准通知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019-11-19 10: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