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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泸州市城市管理和执法

访谈主题:2021泸州市城市管理和执法

访谈时间:2021-09-23 10:00:00

访谈嘉宾: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美春

访谈摘要:9月16日,泸州新闻网“我为群众办实事——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邀请到了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美春做客“新闻会客厅”与广大网友作在线交流,欢迎各位网民朋友参与互动。

网友提问
09-23 10:33

网友:人行和车行道路上的井盖经常出现破损、坑洼等情况,城管部门有什么措施解决吗?

谢美春:针对人行和车行道路上井盖出现的破损、丢失等问题,我们坚持专人网格化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就地处理,并更换新型“五防”井盖。“五防井盖”相比较传统窨井盖具有防坠落、防沉降、防响、防盗、防跳动的功效。2018年以来我局在江阳中路、江阳西路、龙透关路、酒城大道、龙马大道、蜀泸大道等主城区的主要干道上已安装和更换了4000多个“五防”井盖。同时,在以后的新建道路和旧道路改造中,均会采用“五防”井盖确保车辆行人安全。


2021-09-23 10:33:51

09-23 10:32

网友:据说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为什么城区中有些新建不到5年的道路仍然出现挖掘现象?

谢美春:根据城市道路管理相关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但如遇到水、电、光纤、燃气等地下管网设施损坏影响市民生活时,可以先行抢险,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


2021-09-23 10:32:38

09-23 10:31

网友:请问每天路灯的开关灯时间是几点?冬天有时天亮的晚,孩子上学时路灯已经不亮了,很不方便。

谢美春:目前,市照明管理服务中心所管辖的城市道路路灯开关灯由路灯中央控制系统实行电脑远程控制,开关灯时间按照泸州本地的气象条件、日出日落时间自动设定,所以路灯的开关灯时间并不固定,根据泸州的地理位置特点,我市市政路灯冬季(国庆节至劳动节)一般情况下开灯时间为下午5:50左右,关灯时间为早上7:30点左右;夏季(劳动节至国庆节)一般情况下开灯时间为下午7:15左右,关灯时间为早上6点左右,如遇特殊天气,我们的中央控制系统还会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开关灯时间。冬季,为了方便早上的环卫工人作业、学生上学、市民晨练等需求,路灯会在正常关灯时间基础上再推迟半小时关灯。

目前,由于我市高新区、长开区、江南科技园区等区域的路灯没有纳入我市路灯中央控制系统统一管理,由园区自行管理,这些区域路灯的开关灯时间可能会与我们的路灯中央控制系统的开关灯时间不同步,为了尽可能方便市民出行,我们会积极与相关的园区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争取逐步将园区路灯开关灯时间纳入全市中央控制系统统一管理,尽量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


2021-09-23 10:31:58

09-23 10:29

网友:我们泸州正在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请问生活垃圾分为哪几类?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分别是怎样处理的?

谢美春:生活垃圾共分为四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目前我市已经全面建成了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收运处理体系。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已全面覆盖主城区,餐厨垃圾处理能力100吨/日,可以实现主城区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其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不断升级,已建成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古叙垃圾焚烧发电厂,总处理能力达2100吨/日,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焚烧处理。

当前正在加快推进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的建设工作。可回收物由产生者源头分类后,通过垃圾分类责任人收集或由产生者直接投入到小区公共收集设施,再通过第三方公司收集后进入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最终进入再生利用渠道实现循环利用。有害垃圾由产生者分类后,投入到小区、单位、公共区域的有害垃圾回收桶,由各区县确定收集单位每月定期进行收集,并统一送到配套建设的有害垃圾暂存库,然后再进行分拣,属于危险废物的统一送到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属于危险废物的统一实施无害化处理。

 


2021-09-23 10:29:57

09-23 10:28

网友:为什么市区有些人行天桥有电梯,有些天桥又没有电梯?

谢美春:人行天桥安装电梯主要是方便老弱病残人群的出行,故人行天桥安装电梯的前提条件是充分考虑所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和人群分布等。我市人行天桥电梯基本是在已建人行天桥上加装,但受地理位置的影响,部分天桥不具备安装电梯的空间,目前,我局正在逐步对有条件建设并能解决市民出行困难需求的天桥进行电梯的安装。


2021-09-23 10:28:13

09-23 10:27

网友:违法建设既影响城市面貌,又有很多安全隐患,城管部门打算怎么整治违建呢?

谢美春:为巩固违法建设治理五年行动成果,持续贯彻落实《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推进违法建设长效治理,切实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市城管执法局将从今年起,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治理三年行动。

主要内容是:以对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规划设计方案,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占用、堵塞、阻碍消防通道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类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擅自占用公共绿地、国有储备土地、楼顶搭建、挖地下室等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妨害他人利益的违法建设等四个方面为治理重点,对正在发生的违法建设及时有效制止,一律依法拆除,坚决遏制增量,同时对摸清的存量违法建设,按照“突出重点、治理典型、分步推进”原则,逐步消化。

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前摸清违法建设底数;2021年12月31日前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20%;2022—2023年每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40%,到2023年底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并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2021-09-23 10:27:26

09-23 10:25

网友:我家附近的一座垃圾库最近关闭停用了,那么周边居民产生的垃圾如何处理呢?

谢美春:停用是由于楼道式垃圾库臭味和噪音扰民、设施维修频率高等问题,垃圾库停用后我局环卫所试点采取直运模式解决停用垃圾库周边居民垃圾的清运。根据各个社区实际生活垃圾生产量设定1—2个“社区生活垃圾直运点”,规划清运车次和最便捷的行车路线,在每日规定的时间内,由社区清扫保洁人员将收集的垃圾倾倒入压缩转运车内,再由压缩转运车直运至城南垃圾压缩中转站。

将垃圾转运模式改为直运模式后,减少了车辆和人员配置,简化了生活垃圾收运流程,缩短了垃圾转运周期,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直运模式生活垃圾全部装入密闭垃圾桶内,有效遏制了生活垃圾异味的蔓延和运输过程中污水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


2021-09-23 10:25:31

09-23 10:24

网友:城区里的化粪池清掏哪些是城管局负责?为什么有些化粪池不在清掏范围,城管局是否可以帮助进行清掏?

谢美春:主城区范围的122座直管公厕的卫生保洁、维护管理、化粪池清掏等工作由市环卫所承担,其他未移交的社会化公厕、居民楼等化粪池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管理单位负责进行清掏。

对不在我局清掏范围,不具备清掏条件的,市环卫所可对外有偿清掏,收取相应的清掏、人工、运输等基本费用。市民如需清掏化粪池,可直接拨打市环卫所电话0830-3190924联系。  


2021-09-23 10:24:13

09-23 10:23

网友:我家住鱼塘街道,旁边的工地有时晚上都在施工,觉都睡不好,请问这个该哪个部门反映,会咋个处理?

谢美春:按照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晚上10点至次日6点除应急抢险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建筑施工特殊工艺需要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需要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并在周边小区进行公告,具体的夜间施工许可办理情况可以向属地住建部门查询。

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夜间施工噪声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整治施工扰民问题。市民朋友们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可以向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者综合执法部门反映,也可以拨打12345热线投诉,相关部门会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发现有施工噪声扰民问题的,则会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查处,今年以来城区已陆续有多个工地被立案查处。

 


2021-09-23 10:23:13

09-23 10:21

网友:我最近想买房子,也看了很多楼盘,发现有些开发楼盘基本还没怎么修就开始售卖了,或者是开始收取预付款、诚意金等,采取交一万抵二万等方式进行销售,这些楼盘价格就相对低一些,我想问一下,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呢?作为消费者,交付的预定金是否有法律保障?

谢美春: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是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是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进行房屋销售;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不得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包括预付款、诚意金、意向金等)。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期房时,要首先查看开发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近期,我局联合住建部门正在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预售、违规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一房多卖”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市民朋友如发现这类违法行为,可以通过12345、泸州城管微信公众号或者直接拨打我局24小时值班电话0830-3236066进行举报。

2021-09-23 10:21:51

09-23 10:19

网友:听说泸州市在实施自来水户表改造,改造后就可以每户单独缴费了,请问实施范围有哪些?怎么申请?

谢美春:从2019年3月开始,我市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城市规划区内(江阳区、龙马潭区和纳溪区)未实行户表结算的用户户表改造工作。(农村用户暂未纳入“一户一表”改造范围)

据统计,目前我市城区约有20余万个自来水户表需进行改造。经过前期准备,户表改造的一期工程已于2019年10月初陆续进场施工。

需要进行户表改造的自来水用户,需首先推选出小区用户代表,前往所在街道、社区或水务集团营业厅办理户改申请。水务集团会根据收集的情况,会同所在辖区城管执法部门拟定年度改造计划,由相关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改造前水务集团将进驻小区开展宣传,并通知用户代表收集用户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交水务集团工作人员办理改造事宜。


2021-09-23 10:19:48

09-23 10:18

网友:总感觉我家天然气的气压很小,特别是用气高峰期,气压就更小了,城管部门作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有什么解决措施吗?

谢美春:近年来因全国大力推广“煤改气”等原因,用气负荷激增,全国天然气供气缺口巨大;而随着泸州城市的快速发展,用气需求也逐年上升,由于整体供应量的不足,在用气高峰时段,部分区域出现供气压力低的情况。

目前,为有效调节用气高峰时管网压力,现已建设鱼塘储配站和金鸡湾储配站两座储配站,用气低谷时储气,用气高峰时向管网输气。同时,华润兴泸燃气公司在江阳西路加气站旁设置了CNG和LNG应急气源补充点,向城西片区的管网补气,供气能力3万方每天,可有效缓解冬季城西片区供气压力偏小的问题。

另外,我市正在建设城北门站(龙马潭区)和石银门站(纳溪区),两个门站设计供气能力均达50万方每天,这两个门站建成以后,主城区供气压力不足的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

 


2021-09-23 10:18:29

09-23 10:17

网友:我们老小区的天然气表是团缴户,收费很麻烦,听说正在进行户表改造工作,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是否收费?

谢美春:我市于2017年1月1日已启动主城区户内气表改造工作,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城区老旧户表改造。由于目前提交改造申请的老旧小区很多,燃气公司将以申请改造先后顺序为参考,结合安全隐患消除、年度改造计划等因素,逐步予以改造。户表改造资金由政府补助,华润兴泸燃气公司具体负责实施,对燃气用户不收取任何费用。市民朋友在申请进行户表改造前,需先确定一名本小区或楼栋经办人,填写改造申请,并收集所有用户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和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统一提交华润兴泸燃气公司即可。

 


2021-09-23 10:17:54

09-23 10:16

网友:最近发现主城区街边的停车位旁边安装了许多设备,请问这是干什么的?

谢美春:这是我们在主城区范围内启动的智慧停车一体化项目需安装的设备。该项目实施的目的是通过智能改造泊位和建设停车诱导系统,实现停车智能化管理。提升市民出行、停车便捷度,目前,部分路段正在进行试运行,市民可以通过微信关注“酒城易泊”公众号进行体验。

通过泊位智能化改造,将为市民停车提供便利:

一是提高停车便捷性。智慧停车一体化平台上线后,车主可通过APP查询全市停车场(位)地址和空闲状态,导航至停车场(位),通过微信、支付宝、网银、ETC等方式进行停车费支付。

二是统一受理停车投诉。智慧停车一体化平台运营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对市民因停车产生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三是规范停车收费。智慧停车项目建成后,由智能化设施和信息系统对停车收费进行精确计时计费,避免原有的人工收费造成的收费误差。


2021-09-23 10:16:28

09-23 10:14

网友:我最近新装修一套房子,之前了解到有些地方不能安装防盗窗,想问一下安装保险窗具体有什么规定?

谢美春:《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对我市建筑物防护窗、防护网设置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临街建筑物和非居民住宅小区原则上不得设置防护窗、防护网等防护设施,确需设置的,不得影响消防安全和相邻权,不得超出建筑物外立面,且只能设置拉闸式、内置式或隐形防护窗、防护网;

二是其他区域设置防护窗、防护网等防护设施不得超过墙面60cm,不得影响消防安全和相邻权;

三是同一街区(小区)设置的防护窗、防护网应当保持规格、色调统一。

物业管理区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采取居民自治方式制定严于本项规定的防护窗、防护网的设置标准。不符合上述标准要求的,将逐步实施改造。


2021-09-23 10:14:10

09-23 10:12

网友:我想在泸州设置户外广告,请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谢美春:户外广告按面积大小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任一边边长大于等于4米或者单面面积大于等于10平米为大型户外广告,任一边边长小于等于1米或者单面面积小于等于1平米为小型户外广告,其余为中型户外广告)

根据《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经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根据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户外广告设置违反标准和规范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市民朋友如需设置户外广告,一定要按照《泸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依法进行申请和设置。具体申请方法为:

申请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市民或企业,可前往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城或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是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申请表;

二是设置地点方位图、场地现状图及设置效果图;

三是申请人身份证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四是设计方案,包含户外广告牌的结构、尺寸、材质、施工图纸、安全措施等内容;

五是载体权属材料、载体所有权人或管理使用权人同意使用载体的材料;

六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已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的区域向相对集中许可部门提交材料。市民朋友可根据具体情况前往相应部门咨询。

 

2021-09-23 10:12:50

09-23 10:11

网友:从电视上看到前段时间湖北省十堰发生了燃气爆炸事故,挺吓人的,我们泸州针对燃气安全有没有什么具体防范措施呢?居民使用天然气应该注意什么?

谢美春:我局作为全市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历来高度重视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湖北省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后,我局立即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印发了《泸州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开展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燃气场站、管网、用户户内等重要设施、重要环节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已排查发现全隐患问题1900个、完成整治1600余个,剩余隐患问题正在按计划落实整治。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9月20日已正式实施,这是全省首部关于城镇燃气行业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意见》的出台及时弥补了我市在城镇燃气安全行业规范上的制度缺位,我局将常态化督促燃气企业和属地政府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好各个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广大市民朋友在生产、生活中也要注意燃气的安全使用:

一是要购买使用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合格燃气灶具,热水器要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地方,燃气灶、热水器到了8年报废期后要及时更换。

二是使用天然气时,务必保持室内外空气流通;

三是燃气热水器必须规范、牢靠安装专用烟道,接口无缝隙,烟道要伸至室外,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四是务必选用专用燃气连接软管,并经常检查、定期更换;

五是切勿在用气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住人;

六是用气完毕后或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应及时关闭燃气阀门。

七是如果发现有燃气泄漏情况应立即关闭入户总阀和燃气器具灶前阀,打开窗户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禁使用明火查漏,切勿启闭任何电器、开关,以免产生火花并及时到室外安全处拨打燃气公司抢险电话或者报警。

 

2021-09-23 10:11:18

09-23 10:07

网友:最近拨打96198热线反映问题,但是电话始终不能接通,是取消了吗?以后向城管部门反映问题该怎么办呢?

谢美春:按照国家和省上关于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优化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安排,由我局承办的96198城管服务热线已归并到12345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相关工作我局已于2021年5月通过局官方网站进行了公告,96198城管服务热线已于今年8月1日正式注销。

当前,市民朋友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快速将问题反映给城管执法部门:

一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

二是通过微信搜索泸州城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栏中的“投诉举报”栏目向我们反映;

三是在我局官方网站开设的局长信箱专栏留言反映。

   另外,我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市民朋友也可以拨打0830-3236066向我局直接反映。


2021-09-23 10:07:53

09-23 10:06

网友:近年来,泸州城市建设的越来越美丽,城市的管理也更加的规范化了,最近听说泸州又建立了一个“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请问这个平台是做什么的?

谢美春: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是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打造的一个基于现有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基础上的综合信息化平台。作为数字城管平台一次大升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纵向可对接国家、省级平台,联通县(市、区)平台,横向整合、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综合评价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推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大城管”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让城市干净、整洁、有序、安全,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目前平台(一期)初步设计方案已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正在抓紧完善前期工作,预计2022年底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


2021-09-23 10:06:53

09-23 10:04

网友:我们小区原来每栋楼单元门口、每层楼都有垃圾桶,现在为什么撤了,扔垃圾要到小区的几个固定的点去扔,这是怎么回事?

谢美春:我们泸州正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这位网友提到的就是我们今年以来开展的“撤桶并点”,“撤桶并点”是将分散的垃圾桶撤除,合并放置在专门的点位,实现垃圾分类的精准投放、集中管理,不仅可以改变原来楼层垃圾桶臭味重、苍蝇多的不良影响,优化居住环境,还可以精简社区和物业人员的工作量,提升桶边督导的效率。

今年以来,我们在主城区的一些街道探索开展了“撤桶并点”工作,推行“桶边督导+定时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新模式。具体做法是:撤除原有的楼栋分散垃圾桶,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统一设置1个或几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按照需要配备桶边投放督导员,每天早晚两次定时开放,其余时间关闭投放点。市民需要将生活垃圾分类之后,按照开放的时间,投放到固定的投放点。如果错过了开放的投放时间,市民就需要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另一个较远距离的误时投放点。

我们还结合党建工作、基层治理、创文、创卫等,对各楼栋住户分类情况进行考核评比。比如龙马潭聚福苑小区、小市街道上大街片区、江阳区童家路2号小区等,就正在开展“撤桶并点”试点工作。在市民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之后,我们也在加快打通源头分类后的对应转运渠道,避免“分类投、一桶运”,到目前已经基本实现了源头正确分类、中端分类转运、末端分类处理的全流程分类处理体系。


2021-09-23 10: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