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主题:2026年市生态环境局工作
访谈时间:2026-07-21 10:00:00
访谈嘉宾: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龙江
访谈摘要:7月21日,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邀请到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龙江做客新闻会客厅,就广大网友关心的话题作在线交流。
-
07-21 10:49 -
网友:我是开挖掘机的,听说泸州市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划定了范围,请问是如何划定的?
答: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用于非道路上的、装备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材料及货物装卸机械、机场地勤设备、柴油发电机组等。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自2025年9月25日起,厦蓉高速公路(仰天窝枢纽至白鹤林枢纽)、成渝环线高速公路(白鹤林枢纽至分水岭枢纽)、蓉遵高速公路(分水岭枢纽至仰天窝枢纽)围合的区域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2026-07-21 10:49:37
-
07-21 10:49 -
网友:非法捕鱼为什么要被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呢?这个赔偿与行政处罚有什么差异?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等相关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是通过让损害者承担责任的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属于民事责任。行政处罚则属于行政责任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设定,针对企业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作出惩戒,维护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非法捕捞行为不仅破坏水域生态系统,同时扰乱行政管理秩序,因此,在承担行政责任的同时,还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自2019年我市出台《泸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来,我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常态化开展案件办理。截至2025年底,累计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03件,其中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双查”案件347件,占比约70%。
2026-07-21 10:49:09
-
07-21 10:48 -
网友:小孩儿卧室窗外有一块广告牌,夜间灯光亮度很高,影响睡眠,这种情况如何处理?目前有哪些法律法规对此类行为进行约束?
答:您咨询的这个问题属于光污染问题,可先联系广告牌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沟通调低亮度、缩短亮度时长;若协商无果,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诉求。现行《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已对违规亮化照明设置了处罚条款;将于2026年8月15日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也专设了光污染防治章节,其中第671条明确,广告牌、广告屏应当配套防光污染措施,不得干扰群众正常生活;第1210条规定,未落实防控措施、光污染扰民的,有关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将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6-07-21 10:48:53
-
07-21 10:48 -
网友:请问环保相关的业务可以在网上办理吗?如果可以,又应该去哪里办理呢?
答:目前,我市排污许可证申请等21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市民朋友可直接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办理。此外,市生态环境局还推出了“泸州市环保门诊”服务平台,企业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环保政策、治理技术等方面的疑问,也可通过该平台在线咨询,我们有AI智能客服和环保医生的专业指导。如需了解具体业务办理流程,也可拨打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电话0830-3606013进行咨询。欢迎大家通过线上渠道便捷办事、高效办事!
2026-07-21 10:48:26
-
07-21 10:48 -
网友:车辆年检时尾气排放检验不通过怎么办?平时开车怎么保养能避免尾气检测不合格?
答:车辆年检时尾气排放检验不通过,通常情况下,问题可能出在三元催化器老化、火花塞积碳、氧传感器故障或者发动机积碳等,需去M站进行针对性维修(M站是具有相应资质的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维修企业)。维修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原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如果车辆改装过排气装置或拆除了三元催化器,需要恢复原厂状态再去年检。这里提醒大家,尾气不达标是不能通过年检的,车子也不能合法上路。关于日常车辆保养,有以下几个建议:不要长期短途低速开,偶尔跑跑高速清清积碳;按时更换机油、空气滤芯、火花塞,用合规燃油;定期检查三元催化器和氧传感器,不要私自拆装。
2026-07-21 10:48:10
-
07-21 10:47 -
网友: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需要哪些资料,要怎么备案呢?
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企事业单位在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等五项资料提交给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目前,泸州已实现应急预案备案全程电子化,您只需要将相关电子资料上传到泸州市环境应急指挥平台,经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预案备案,无需再到现场提交纸质资料。
2026-07-21 10:47:53
-
07-21 10:47 -
网友:听说生态环境部门现在给予企业容错改错的空间,会减轻或减免处罚,请问是真的吗?
答:2024年12月30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明确规定了12类不予处罚情形、35类免予处罚情形、6类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生态环境部门在具体办案过程中会综合考量违法性质、主观过错、危害后果、整改情况等违法情节,依法依规决定是否实施行政处罚。2025年至2026年上半年,我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办理不予或免予行政处罚案件30余件,免于处罚金额840余万元。
2026-07-21 10:47:34
-
07-21 10:47 -
网友:在企业负责环保工作,听说市生态环境局推出了一个“环保门诊”平台,想了解一下具体是做什么的?企业能用它做什么?操作方便吗?
答:“泸州市环保门诊”是2025年6月上线的一个助企服务平台,相当于给企业开了一家“环保医院”,核心理念是变事后处罚为事前服务,变被动监管为主动预防,帮企业提前排查环境风险,解决环境问题。平台开通了微信小程序、天府通办APP、四川政务服务网三个入口,线上线下均可使用。线上有AI智能客服和环保医生在线答疑,线下可预约工作人员上门做环保体检,遇到重大技术难题还可安排专家会诊。 企业只需微信搜索“泸州市环保门诊”小程序进行注册,即可提交问诊或体检预约申请,所有资料在线可查。目前已有1600余家企业注册,入驻环保医生242名、行业专家39名,累计提供服务600余家次。欢迎广大企业积极使用,把环境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2026-07-21 10:47:14
-
07-21 10:46 -
网友:经常在滨江路一带看到“绿芽”环保志愿者开展活动,觉得很有意义,想加入这支队伍,请问怎么报名?
答:2018年,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绿芽”环保志愿服务队,面向社会广泛招募志愿者,目前,已吸纳党政机关、企业、高校及群众志愿者超万名。服务内容涵盖生物多样性保护、植树造林、生态放流、环保研学、公益讲堂等。志愿服务队会不定期发布活动招募,大家可通过“志愿四川”或“绿芽积分”小程序进行申请。
2026-07-21 10:46:49
-
07-21 10:46 -
网友:听说现在环评和排污许可证可以一起办,我是做小型机械加工的,能不能享受这个政策?具体怎么操作?
答:您说的“一起办”,指的是我们正在推行的环评和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这项政策主要针对生产工艺相对单一、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周期短的8类建设项目,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可申请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接续办理两项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间。 根据您的描述,您的企业可以申请“两证审批合一”。您在编制环评报告的同时,就可以同步准备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向“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提交环评审批申请的同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我们收到后,将对两项申请同步审查。审查通过后,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也会同步发放。
2026-07-21 10:46:28
-
07-21 10:46 -
网友:打算在泸州开一家小型食品加工厂,听说环评有个“告知承诺制”,办起来更快一些,想问问具体是怎么回事?
答:“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是我们泸州去年推出的一项惠企政策。简单说,就是针对农副食品加工、通用设备制造等环境影响较小、与民生相关的16大类42小类行业,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由企业自主申请承诺制审批,我们在确认企业提交材料齐全并经公示后直接作出审批决定,不对报告内容进行实质性评估审查,企业最快可在1个工作日内拿到环评批复。
2026-07-21 10:46:03
-
07-21 10:45 -
网友:经常在江边散步,看到河边有环境监测站和监测设备,想问问如果有人在附近搞些名堂,会影响监测结果吗?要是发现了该咋举报?
答:确实可能会有影响。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对监测站房或采样区域进行喷淋;二是在监测站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200米的区域内投药、曝气或搅动水体;三是未经报备的船只进入采样区域停驻并用螺旋桨搅动水体。这些行为都会让监测数据“失真”。发现了这样的行为,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我们也即将在“绿芽积分”小程序上线“人为干扰环境监测全民监督员”功能,发现类似行为可拍照上传进行举报,查证属实的将给予积分奖励。欢迎大家一起监督!
2026-07-21 10:45:48
-
07-21 10:45 -
网友:我们是一家医疗器械销售公司,主要卖牙科X光机这类设备,属于Ⅲ类射线装置。公司员工需要参加统一的辐射安全考核吗?还是他们可以自己组织培训和考试呢?
答: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9号),仅从事III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的辐射工作人员,无需参加集中考核。核技术利用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中《III类射线装置辐射工作人员试题库及考核规则》,自行组织培训考核。
2026-07-21 10:45:28
-
07-21 10:45 -
网友:我是一家口腔诊所的负责人,诊所准备新增一台CT机用于口腔检查,听说需要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想了解一下具体怎么办理?流程复杂吗?
答: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需要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进行申报。注册并登录系统后,按系统要求提交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以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13条、14条、15条、16条相应规定的证明材料。辐射安全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系统会根据企业申请的类型,自动推送至相应的审批机关。详细情况可从网上下载并参考《四川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工作指引(2025年版)》,或咨询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电话:0830-3196075。
2026-07-21 10:45:07
-
07-21 10:44 -
网友:经常听说“变电站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辐射”“变电站会影响身体健康”等说法,请问是真是假呢?
答:变电站产生的电磁场被称为工频电磁场,工作频率为50赫兹,属于极低电磁场。世界卫生组织评估认为,公众日常遇到的极低电磁场,对人体健康不存在实际的影响。
2026-07-21 10:44:43
-
07-21 10:44 -
网友:准备回老家搞畜禽养殖,听说有些区域是禁养的,想具体了解一下哪些区域不能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呢?怎样才能做好畜禽养殖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答: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的区域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场要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建设粪污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建设有效的臭气收集治理装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配备足够面积的粪污消纳土地,按规定消纳粪污。严格按证排污,达标排放。
2026-07-21 10:44:20
-
07-21 10:43 -
网友:平时比较关心咱们的饮用水安全。想了解一下全市有多少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另外,如果水源保护区内有建设项目,这种情况允许吗?
答:目前,全市有11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12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100个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根据《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2026-07-21 10:43:58
-
07-21 10:43 -
网友:经常听说“一住两公”,这是什么意思?和老百姓有什么关系?
答:“一住两公”是建设用地管理中的一个专业术语,“一住”就是指住宅用地,“两公”是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比如学校、医院、养老院、行政办公等设施用地。 “一住两公”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每天居住的房子、孩子上学的学校、看病的医院,都建在“一住两公”的土地上。因此,这些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我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安全。 根据《生态环境法典》的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简单来说,就是在盖房子、建学校之前,要先“体检”一下这块地的土壤是否安全,确保大家住得安心、用得放心。
2026-07-21 10:43:35
-
07-21 10:43 -
网友:近段时间在网络上和生活中经常看到“无废城市”建设的宣传,请问“无废城市”究竟是什么?作为普通市民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答:“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它的核心目标是最大限度的减少固体废物对城市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推动城市向绿色、循环的方向发展。它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更需要我们每个人从垃圾分类、绿色出行、节约能源等身边小事做起,这些举手之劳的小行动,汇聚起来就是改变我们生活环境的巨大力量。
2026-07-21 10:43:19
-
07-21 10:43 -
网友:泸州市有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吗,可以处置哪些危险废物?
答:目前,我市已建成1家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企业,位于合江县临港街道,于2022年10月取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可接收处置危险废物4.2万吨/年,包括35大类431小类的危险废物,主要采用焚烧、物化、安全填埋等处置工艺。
2026-07-21 10:43:04
-
07-21 10:42 -
网友:最近经常听说要整治货车“三不两改一黑”问题,但是不太清楚具体内容,请问泸州市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三不两改一黑”是指重型柴油货车突出违法问题的集中表现:“三不”指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添加尿素、不正常运行车载排放诊断系统;“两改”指擅自改装污染控制装置、擅自修改车辆相关参数;“一黑”指车辆排放明显可见的黑烟。围绕机动车污染防治,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货车路检路查力度。持续深化与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同联动,针对“三不两改一黑”问题车辆,加大柴油货车路检路查抽测力度,对异常车辆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二是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将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管理,以城市工矿企业、施工工地、物流园区等为重点,重点检查禁止使用区管控落实、环保编码登记悬挂、尾气排放达标、进出场台账记录等情况,做到“以查促改、以改促治”。 三是强化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对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施A、B、C、D四个等级进行差异化管理,采取“远程监控+数据分析+技术指导”,实现检验流程全链条管控,严厉打击篡改、伪造检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
2026-07-21 10:42:49
-
07-21 10:42 -
网友:今年的泸州市2026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提到泸州首次迈入达标城市行列。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请问泸州市在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方面,将采取哪些举措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答:今年上半年,泸州城区PM2.5浓度同比改善17.6%,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8天。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我们坚持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科学谋划部署。精心谋划《泸州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统筹各区县、园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生成包装大气减排项目近100个。以项目化、清单化方式推动超低排放改造或污染深度治理,为“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开好局、起好步。 二是深化工业源治理。开展化工、水泥、制药、油库等重点行业储罐排查整治,推进两家化工企业、4家水泥企业、1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对124家重点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污染治理帮扶,持续降低排放强度。 三是强化移动源管控。持续深化与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同联动,加强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严厉打击货车“三不两改一黑”问题,对全市36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采取“远程监控+数据分析+技术指导”的方式,实现机动车尾气检验流程全链条管控。 四是抓实面源管控。科学实施秸秆计划烧除,推进秸秆资源“五化”利用。持续开展道路积尘“以克论净”检测评价,依托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筑牢防线。 五是抓好重点攻坚。统筹推进夏季臭氧污染防控与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源头管控、无组织管控、绩效提升、深度减排、移动源攻坚、重点时段攻坚六大行动,统筹抓好重污染天气精准管控和联防联控。
2026-07-21 10:42:29
-
07-21 10:42 -
网友:近期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上看到全省第十三、十四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结果公告,泸州新增了不少环保绩效企业。请问泸州市采取了哪些措施推动企业环保绩效等级提升?
答:今年6月8日,省上发布了第十三批、十四批环保绩效评级结果公告,泸州新增评定环保绩效企业37家,其中A级3家、B级31家、绩效引领性3家,占全省新增总数的20.1%,我市B级企业数量位列全省第一。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靠前帮扶。我们坚持“服务走在监管前”,安排专人对接、靠前指导,为50余家企业提供资料初审、现场帮扶、整治指导等全流程服务,降低重污染天气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二是长效监管。截至目前,泸州市累计获评环保绩效企业为244家,其中A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126家、B级企业62家、C级企业56家,均已纳入“监管白名单”动态管理,以在线监控、非现场巡查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既做到对企业“无事不扰”,又对违法行为的监管“无处不在”。三是精准施策。根据企业环保绩效等级情况,指导企业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其中A级企业可自主减排,B级企业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仅受轻微影响。
2026-07-21 10:42:02
-
07-21 10:41 -
网友:经常看见江阳区的大烟囱冒白烟,这么多烟排放出来有没有污染呢?
答:我们看到的“白烟”,其实要分两类情况来看: 第一类是电厂冷却塔冒出的“白雾”。这种烟囱通常比较粗矮,顶部像一个大喇叭口。它冒出的白烟,是电厂循环冷却水受热后产生的高温水蒸气,遇到外界冷空气后,迅速凝结成很多细小的水滴,看上去就像一大团白云。这跟咱们家里烧开水时,壶嘴喷出的白雾完全是一个道理。它的主要成分是水,不含有害物质,对外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第二类是工业企业生产时烟囱冒出的“白烟”。这种烟囱比较细长,是企业生产设施的废气排放口。排放出来的烟气,是经过了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处理,已经高效去除了绝大部分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有害物质,剩下的主要可见物也是水蒸气。在晴天和气压低的时候,水蒸气凝结得更多,白烟就显得更浓,这正好说明企业的治污设施正在运行。 “白烟”不等于“零污染”。工业排放都会带有微量的残留污染物,但国家制定了严格的排放标准,只要企业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是很小的,大家不必过于担心。相比之下,那些黑烟、黄烟、蓝烟,往往含有大量未充分燃烧的炭粒或酸性气体,是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者违法排污的危险信号,这也是我们监管和打击的重中之重。
2026-07-21 10:41:42
-
07-21 10:17 -
网友:厂房想在沱江支流新建排污口,听说《生态环境法典》对入河排污口管理有全新规定,未经审批私自设置排污口会怎么处罚?
答:《生态环境法典》对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审批和违法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法定审批要求。《生态环境法典》第275条规定:新设、改设、扩大入河排污口,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二是私自设置排污口的处罚标准。《生态环境法典》的第1109条规定,违法设置排污口的,责令限期拆除,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以2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再次提醒各排污单位和企业主,依法依规办理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严禁未批先设、违法排污。若群众发现私设排污口等环境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
2026-07-21 10:17:24
-
07-21 10:16 -
网友:听说《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发布,泸州哪些区域、哪些企业需要执行这套新标准?和以前执行的排放标准相比有什么变化?
答:《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出台的核心是“一个流域、一套标准、一把尺子、统一管控”,在泸州涉及江阳、纳溪、合江、叙永、古蔺五个区县。管控重点包括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发酵酒精和白酒制造等排污单位。新标准将赤水河流域分为加强保护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三类区域,实行差别化管控,水质要求高的区域执行最严标准。与老标准相比,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大幅收严,比如,化学需氧量从100mg/L降到40mg/L,总磷从2mg/L降到0.4mg/L,简单来说,就是排水更干净了,赤水河的水会更清。新建企业从今年9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现有企业从2028年1月1日起执行。
2026-07-21 10:16:58
-
07-21 10:16 -
网友:从小在赤水河边长大,家对面就是贵州。最近看了《四渡》,想起小时候听长辈讲红军渡河的故事,特别亲切,想了解下为了保护好这条河,这些年泸州做了些什么工作呢?有没有和贵州一起合作呢?
答:赤水河是长江上游的一级支流,在四川境内流经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和合江县。目前,赤水河入长江水质稳定保持二类标准。近年来,我市严格执行三省《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统筹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流域内建成县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厂59座,处理规模为10.46万吨/天,建成配套管网745公里。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现农药、化肥用量连续9年保持零增长,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5%以上。 同时,我们加快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与贵州、云南建立了首个长江流域跨多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近年来,整合中央和省级流域生态补偿奖励资金8.75亿元,用于赤水河流域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与贵州、云南建立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联动机制,累计组织开展13轮跨省联合执法行动,检查沿岸企业、养殖场178家次,推动整改各类环境问题273个,查处非法捕捞案件46起,有力震慑了跨区域环境违法行为。
2026-07-21 10:16:37
-
07-21 10:16 -
网友:从小喝着长江水长大,想了解泸州水环境质量如何?主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都达标了吗?
答:我市河流众多,2025年,在长江、沱江、赤水河等15条河流上共设置了25个水质监测断面,其中,I类、II类水质断面占52.0%,III类水质断面占28.0%,Ⅳ类水质断面占20.0%,没有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2025年,我市13个国省控断面,III类及以上水质断面占100%。 我市主城区有长江五渡溪水源地、长江观音寺水源地、长江石堡湾水源地这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近几年监测数据显示,我市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我们将持续关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保障全市居民饮用水水源安全。
2026-07-21 10:1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