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主题:2026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
访谈时间:2026-08-27 10:00:00
访谈嘉宾: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张登贵
访谈摘要:8月27日,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邀请到了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张登贵做客“新闻会客厅”,就广大网友关心的话题作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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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43 -
网友:想要加入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组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具体加入流程是什么?
答:加入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已退出现役;(2)思想政治坚定,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3)具有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活动相适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4)无犯罪和治安处罚记录,不存在其他不宜参加志愿服务的情况。 有意愿加入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组织的退役军人,可就近向属地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经当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通过后,统一组织注册。
2026-08-27 10: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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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34 -
网友:退役军人志愿者可以参与开展哪些类型的志愿服务工作?
答:退役军人志愿者可以开展红色故事宣讲、国防教育、应急处突、治安防范、文明引导、邻里互助、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山区支教、医疗服务、困难帮扶、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文旅保障、双拥共建、关爱老兵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2026-08-27 10: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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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34 -
网友:《烈士光荣证》不慎遗失或损毁,补办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因不可抗力或非持证烈士遗属主要责任等原因导致《烈士光荣证》灭失或遗失的,持证烈士遗属可以向本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补发。 申请补发《烈士光荣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书面申请(包括烈士信息、持证烈士遗属信息、与烈士的关系和申请理由等),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登报遗失声明等。烈士遗属向本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经退役军人事务部综合管理平台,逐级上报审核。
2026-08-27 1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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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33 -
网友:烈士遗属异地祭扫有哪些服务方式,组织祭扫和自行祭扫分别有什么规定?
答: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分为组织祭扫和自行祭扫两种方式。 (1)组织祭扫。符合条件且有异地祭扫意愿的烈士亲属,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申请有序组织异地祭扫活动,统一开具“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证明书”,原则上每年组织1次。对于年满65周岁或者身有残疾、体弱多病的烈士亲属,需自行安排1名身体健康的亲属陪同祭扫。前往祭扫的亲属及陪同人员每次不超过3人。 (2)自行祭扫。符合条件但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祭扫的烈士亲属,经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并开具“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后,可自行前往祭扫,享受相应服务保障,原则上每年1次,每次不超过3人。
2026-08-27 10: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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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31 -
网友:家中悬挂的光荣牌出现老化、破损情况,应该如何申请更换?
答:发生光荣牌老化破损等情形,可以向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更换申请,经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准后进行更换。更换新光荣牌前,应当上交旧光荣牌。
2026-08-27 10: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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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30 -
网友:驻泸部队官兵服役期间立功受奖,有什么荣誉激励政策?
答:驻泸部队官兵服役期间,被中央军委授予“八一勋章”“红旗勋章”和“红星勋章”的,奖励金50000元。战时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金50000元;战时荣立一等功的,奖励金10000元;战时荣立二等功的,奖励金5000元;战时荣立三等功的,奖励金2000元;战时荣立四等功的,奖励金1000元。平时、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金20000元;荣立一等功的,奖励金5000元;荣立二等功的,奖励金2000元;荣立三等功的,奖励金600元。在同一事项中同时获得多项荣誉的按照最高荣誉标准奖励,不合并计算。
2026-08-27 10: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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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30 -
网友:泸州籍军人服役期间立功受奖,有什么荣誉激励政策?
答:泸州籍军人服役期间,被中央军委授予“八一勋章”“红旗勋章”和“红星勋章”的,奖励金80000元。战时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金60000元;战时荣立一等功的,奖励金30000元;战时荣立二等功的,奖励金15000元;战时荣立三等功的,奖励金6000元;战时荣立四等功的,奖励金2000元。平时、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金30000元;荣立一等功的,奖励金15000元;荣立二等功的,奖励金6000元;荣立三等功的,奖励金1500元;被评为优秀个人(嘉奖)的,奖励金600元。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发放烈士褒扬金20000元。在同一事项中同时获得多项荣誉的按照最高荣誉标准奖励,不合并计算。
2026-08-27 10: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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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30 -
网友:如果优待证不慎遗失、损坏,应该怎么补办?
答:持证人的优待证遗失后,应及时前往相关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后,持证人前往首次受理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补领手续。原优待证自受理补换申请后,自动失效。
2026-08-27 10: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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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29 -
网友:退役军人和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申领优待证,分别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委托代办、监护人代办需要什么资料?
答:(1)退役军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⑤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电子版。 (2)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申请需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④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⑤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电子版。 (3)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①申请人身份证、照片;②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等。(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 (4)监护人代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①申请人身份证、照片;②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
2026-08-27 10: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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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29 -
网友:退役军人和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怎么申领优待证呢?
答: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如果申请人户籍地为四川省以外省(区、市)且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常住,申请由四川省发放优待证的,应具备以下申请条件:1.申请人应按照居住证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四川省居住证;2.申请人应在四川省内常住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连续缴费2年及以上且现仍未中断的或在四川省内常住地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2026-08-27 10: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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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29 -
网友:很多退役军人、优抚对象不太了解优待证,想请问优待证具体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答:优待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简称。优待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放。优待证全国统一式样,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
2026-08-27 10: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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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27 -
网友:困难退役军人申请关爱帮扶基金,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申请人向所在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需经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审查、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初审、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复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同意,方可申请关爱帮扶。
2026-08-27 10: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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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26 -
网友: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家庭遇到特殊困难,想要申请关爱帮扶基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在充分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同时,如果因为以下五种情况之一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关爱帮扶基金: (1)申请人因患病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接受治疗,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或职工补保、医疗救助和工伤保险等政策性保障(含未能享受国家相关保障政策的)后仍有困难的; (2)申请人及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因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家庭变故等特殊原因,导致退役军人家庭基本生产生活出现暂时严重困难的或本人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按规定享受各种社会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然严重困难的; (3)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人口的退役军人家庭子女(含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就读公办非义务制教育学校的,按规定享受各种社会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 (4)申请人唯一住房经鉴定为C级、D级,在享受各种社会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由本人提供维修加固验收结果,经调查确需帮扶的;未享受我市租房政策的低收入人口的退役军人家庭,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房产,按规定享受社会救助之后,生产生活仍有困难的; (5)遭遇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2026-08-27 10: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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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26 -
网友:哪些特殊情形下,我们申请法律援助可以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答:(1)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军人、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六十周岁以上的退役士兵,参战参试、残疾、带病回乡的退役军人申请法律援助;因公牺牲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的遗属申请法律援助;孤儿、困境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通知辩护案件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需要申请法律援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需要申请法律援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务工人员申请支付劳动(劳务)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保险待遇、因提供劳务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农业种植(养殖)户因使用假冒伪劣生产资料请求损害赔偿;农村承包经营户因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主张民事权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6-08-27 10: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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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25 -
网友:退役军人如果需要法律援助,具体该如何申请,有哪些渠道?
答:(1)申请主体:退役军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2)申请地点:诉讼事项的办案机关所在地、非诉讼事项的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在四川省、重庆市内的,申请人可以就近选择四川省、重庆市内的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法律援助申请。(3)申请途径有三种,第一直接向诉讼事项的办案机关所在地、非诉讼事项的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第二通过“12348四川法网”或手机支付宝APP搜索“四川法网”在线提交申请;第三通过以上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转交申请。
2026-08-27 10: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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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25 -
网友:退役军人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矛盾纠纷、法律难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可以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答:四川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的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室(窗口),可以向退役军人提供以下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矛盾化解、转交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申请等。
2026-08-27 10: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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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25 -
网友:退役军人创业贷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具体该如何办理?
答:(1)有贷款需求的支持对象向所在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在承办银行中自主选择1家意向银行。(2)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其退役军人身份,在日常联系、了解支持对象及其创办的经营主体情况基础上,及时将有需求的支持对象名单推送给承办银行。(3)承办银行收到推荐名单后,将深入了解支持对象实际融资需求与经营、资信等方面情况,开展调查、审查、审批等工作。(4)对审批通过的,承办银行将及时发放贷款;对审批不通过的,承办银行做好解释说明。
2026-08-27 10: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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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24 -
网友:很多有创业计划的退役军人想申请创业贷款,想问退役军人创业贷的支持对象具体包含哪些群体?
答:个人创业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退役军人创办的中小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其中,个人创业的退役军人是指有条件、有意愿创业,但未办理工商登记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且退役军人作为经营者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退役军人创办的中小微企业是指退役军人担任控股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满1年的中小微企业;退役军人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退役军人担任理事长满1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尤其是退役军人创办的中小微企业中,退役军人职工(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准)占职工总数20%以上的,作为重点支持对象。
2026-08-27 10: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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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24 -
网友:不少退役大学生士兵非常关注升学优待政策,想请问哪些情况可以享受专升本免试政策?
答:(1)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毕业当年报名专升本的;(2)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考生免于参加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026-08-27 10: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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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23 -
网友: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主要帮助大家完成身份转换、适应社会,目前培训采用哪些方式开展?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采用线上培训和面授培训等方式,灵活安排教学,定期开展培训评估,确保教学效果。
2026-08-27 1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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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23 -
网友:很多退役士兵因为工作、居住原因,不在安置地生活,想问是否可以跨地区参加技能培训?异地参训费用能否报销?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原则上在安置市(州)的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目录内选择机构和项目参加培训,也可根据自身需求在安置市(州)以外参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承训机构目录、培训基地以外参加培训或省内异地参加培训的,需在培训前向安置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参加培训,凭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费用票据等资料,按不超过安置地培训资助标准据实报销。
2026-08-27 10: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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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22 -
网友:为帮助退役士兵提升就业能力,国家出台了技能培训扶持政策,想请问退役士兵是否可以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是指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简称“三免一补”培训)。
2026-08-27 10: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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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22 -
网友:退役军人返乡后,手续办理比较多,社保医保接续、党团组织关系转接、预备役登记、户口恢复等业务,很多人不清楚办理渠道,能否请张书记统一讲解一下办理方式?
答:(1)可通过手机端“天府通办”APP和四川政务服务网办理。根据退役军人不同身份、不同安置类型提供13个事项自由选择,通过线上办理、线上线下融合办理、线下办理等方面进行办理。线上办理事项有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申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线上申请线下办理事项有退役报到、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自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线下办理事项有居民身份证申领、预备役登记、党组织关系转接、团组织关系转接。 (2)每年3月、9月退役军人返乡季,在高铁泸州站、泸州东站、云龙机场等重点交通枢纽设立迎接退役军人光荣返乡接待点,现场发放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办事指南、就业创业政策清单等资料。各区县退役军人服务大厅设立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窗口,提供“一站式”帮办代办服务。
2026-08-27 10: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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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22 -
网友:针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役返乡后报到登记有哪些要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没有办理时限?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登记。
2026-08-27 1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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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21 -
网友:早年安置的退役士兵,临近退休发现个人安置介绍信遗失,想问这种情况该如何补办、查询相关档案材料?
答:安排工作介绍信一般存放于原接收单位,若未找到,可凭个人身份证或单位开具介绍信到安置地所在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查找安排工作介绍信存根。
2026-08-27 10: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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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21 -
网友:想问问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 主持人:待安置期间的社保、医保接续,是大家非常关注的切身问题,想请张书记介绍一下,这段时间社保应该如何缴纳? 张登贵:2018年8月1日起,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间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军地相关部门协同做好保险关系接续,确保待遇连续享受。
2026-08-27 1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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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20 -
网友:想请问一下张书记,军士和义务兵退出现役,符合哪些条件,政府会统一安排工作呢?
答:按照《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规定,军士和义务兵退出现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军士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三)服现役期间个人荣获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四)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一级表彰的;(五)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六)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逐月领取退役金条件的军士,本人自愿放弃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可以选择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 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军士,本人自愿放弃以退休方式安置的,可以选择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 主持人:不少退役军人咨询异地落户、异地安置的问题,想了解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想要易地安置,需要符合哪些具体条件? 张登贵:退役义务兵和以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的安置地为其入伍时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退役义务兵和以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1)服现役期间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任何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2)退役军士已婚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3)退役军士的配偶为现役军人且符合随军规定的,可以在配偶部队驻地安置;双方同时退役的,可以在配偶的安置地安置;(4)因其他特殊情况,由军队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易地安置。退役军士按照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在国务院确定的中等以上城市安置的,应当结婚满2年。
2026-08-27 10:20: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