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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泸州市农村户籍在乡镇有固定工作 是否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 问政网友:遥远的它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5-03-30 16:39:45

我是叙永县农村户口,现在在叙永乡镇工作,职业是公务员,购房合同时间符合要求,现在在龙马潭区买了商品房,我想问一下,我是否能享受《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二十六条措施》中的在城镇稳定就业的进城农村务工人员每平米60元优惠?

问政跟踪
  • 1 2015-03-30
    16:39:45
    遥远的它 已问政
  • 2 2015-04-01
    14:30:11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15-04-01
    14:30:46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5-04-01 14:30:46

网友,您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户籍信息的审核由公安部门负责,请你
请持以下资料到龙马潭区住建局申请购房补助“一、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③申请人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提供就业情况证明(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人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提供普通高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查档证明(原件)
3、购房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4、所购房屋的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出具的首套房证明(原件)
5、购房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户籍信息的审核由公安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