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房屋被拆迁土地未被征为何不能继续在自家宅基地修房屋
- 问政网友:ljaiyll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4-01 22:31:01
你好,纳溪区倒流河大林村我的房屋被拆,而我的土地未被占,我为什么不能在自家地里修房,政府说房屋拆迁会发放安置金(房租金),我可不可以不要安置金,让我继续自己修房,继续耕种我的土地?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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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1
22:31:01 ljaiyll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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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2
11:12:46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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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7
09:12:56 纳溪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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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0
20:36:33 ljaiyll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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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4-07 09:12:56
东升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
你好!你的房屋被拆迁已按相关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来进行实施,该政策由市政府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经发办。电话:4279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