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在泸县国有土地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hxlsqj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4-03 23:42:19
请问自然人有权力租赁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闲置国有土地吗?如果可以的话,在该土地上进行有偿足球场地建设等社会公益性活动场所需要那些资料、手续?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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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3
23:42:19 hxlsqj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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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7
09:34:21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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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5
17:23:09 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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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4-15 17:23:09
泸县国土资源局回复
“hxIsqj”网友,您好!现将您通过“有话请你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问题答复于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国土资源部门对收回的闲置土地,将采取“依据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确定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开发利用,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对耕作条件未被破坏且近期无法安排建设项目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或者个人组织恢复耕种”的方式利用。
二、根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的规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采取先出租后出让的方式出让土地。
三、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如您拟在政府收回的闲置土地上兴建有偿足球场,在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的前提下,你可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用地预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根据土地出让计划和土地市场情况,适时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