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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反映云龙镇农贸市场收费问题

  • 问政网友:Lily1
  • 问政对象:泸县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0-05-30 21:58:20

泸县云龙镇农贸市场就摆地摊收费有没有一个标准,乡下很多老人把自己种的菜和水果拿到市场临时摆卖,有的七八十的老人可能就卖的到10多块钱,据说是市场管理者的就要收取4元的管理费 ,还听说人家一个卖蒜的一天就卖了200块,收了他管理费和税费高达50。真不知道这个是谁给他的权利 !现在国家领导人都在鼓励大家摆地摊,这样是否有点违背国家领导人的一片苦心呢

问政跟踪
  • 1 2020-05-30
    21:58:20
    Lily1 已问政
  • 2 2020-06-01
    12:03:01
    泸县市场监管局 已转交
  • 3 2020-06-01
    15:42:11
    泸县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4 2020-06-05
    15:03:29
    泸县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0-06-05 15:03:29

尊敬的Lily1:
       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云龙镇农贸市场收费问题的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反映后,云龙市场监督管理所和综合行政执法办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因农贸市场摊位费未列入《四川省定价目录》,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价格法》等相关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由经营者根据成本和供求自主制定。泸县云龙镇春晖综合农贸市场由个人投资建设,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的农贸市场摊位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成本和供求自主制定。商户也可以和市场经营者就价格等事项进行协商。您所反映的摊位位置属农贸市场管理范围,农贸市场管理人员按摊位市场调节价进行收费。
       经核查并与您核实,农贸市场管理方根据占用的面积大小和地理位置调整收费价格:农民自产自销蔬菜水果产品临时区摊位价格为2-4元/个,稍大型商品的临时摊位价格最高为23元/个,同时代收社区卫生垃圾清运费0.5元-3元。您当日在云龙镇农贸市场售卖李子农产品,实际收取管理费3元,代收卫生费1元。
       云龙市场监督管理所已约谈农贸市场管理负责人,要求其合理制定摊位费标准,并依法明码标价,督促农贸市场管理方及时整改到位,提供公平有序营商环境。
       泸县目前未出台允许乡镇临时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相关政策,若出台相关政策,我镇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设置临时占道经营地摊,在不妨碍交通、消防等保障安全通行情况下,有条件的开放临时集中占道摆摊地点经营限制,保民生、促发展。
      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泸县云龙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830-8996315。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