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烟草证办理问题
- 问政网友:只是你
- 问政对象: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 提问时间:2020-06-02 16:31:50
我想咨询一下现在长安镇长春路50号符合烟草证办理资格吗 , 现在学校大门换位置了超过100米的距离?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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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2
16:31:50 只是你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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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9
15:42:57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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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9
15:46:43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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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 回复时间:2020-06-09 15:46:43
尊敬的问政网友:
您好!
接到您的咨询后,我局(公司)按流程转龙马潭区局(分公司)进行办理。龙马潭区局(分公司)户籍中队执法人员前往您所在的咨询地点进行了实地核查,经核查,您所称的学校是龙马潭区长安学校,换位置的长安学校大门为学校原校门,虽然该学校重新开设了大门,但原校门口仍挂着学校校牌标志,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学校周围是指中学、小学进出通道口向外延伸一定距离的区域”和《泸州市龙马潭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第十六条第(一)项“经验场所位于中小学校校门100米半径范围内的,不予设置烟草零售点”的规定,您的经营场所(地址为长春路50号)距原校门约60米,不符合办证条件,执法人员向您进行了宣传解释,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