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中心大病卡和特殊门诊相关政策
- 问政网友:汪小汪
- 问政对象:泸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0-06-05 11:54:03
大病卡和特殊门诊是一样的吗?
我父亲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确诊为胃腺癌晚期,而后医生开具证明办理了大病卡和特殊门诊。购买了农村医疗保险,之后去医院门诊就诊,医院告知门特办理成功、大病卡没有办理成功(医生说门特和大病卡是一样的)。在费用支付的时候说不能使用医保报销,有报销门槛为600。 我想请问一下:1.特殊门诊和大病卡是一样的吗?报销上有什么区别?2.办理了特殊门诊,在门诊就诊拿药报销有门槛吗?
问政跟踪
-
1
2020-06-05
11:54:03 汪小汪 已问政 -
2
2020-06-05
17:20:59 泸县医保局 已转交 -
3
2020-06-05
17:38:28 泸县医保局 已受理 -
4
2020-06-08
16:28:40 泸县医保局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0-06-08 16:28:40
网友:
您好!您于2020年6月5日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中心大病卡和特殊门诊相关政策”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6月8日和您进行了沟通交流,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泸市人社发〔2018〕7 号)的通知有关规定:
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实行分类管理,分为Ⅰ类门诊特殊疾病和Ⅱ类门诊特殊疾病。恶性肿瘤、肾功衰的Ⅰ类待遇和Ⅱ类待遇不能同时享受,Ⅰ类待遇和Ⅱ类待遇同在有效期内,享受Ⅱ类待遇。
Ⅰ类门诊特殊疾病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分甲乙类,由医保统筹基金按 70%的比例限额支付。Ⅱ类门诊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其纳入政策范围内的部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承担起付标准600 元后,居民医保按 75%支付。Ⅱ类门诊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范围予以报销。
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拨打泸县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8189477。
泸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