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医保报销和相关政策
- 问政网友:彬123
- 问政对象:合江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0-06-05 18:01:51
您好,我想问一下关于医疗报销的事情,在省外面得了肿瘤,治疗后在当地社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老家的医疗保险还能报销吗?目前还在医院治疗,我们现在是低保户,老家有什么政策补贴吗?如果能报销,需要什么材料吗?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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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5
18:01:51 彬12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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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6
08:42:59 合江县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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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0
17:06:17 合江县医保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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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2
15:59:07 彬123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合江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0-06-10 17:06:17
合江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咨询医保报销和相关政策的回复
网友同志:
您好!关于咨询“医保报销和相关政策”的问件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为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目前在厦门市打工,参加了当地职工医疗保险,因患癌症在当地住院就医,其就医费用已按当地职工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销。按照《调整重特大疾病支付性困难补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7〕2号)规定,符合困难群众条件的,因患癌症的城乡居民困难人员,在享受报销政策后,一个年度内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 超出2万元的部分按50%给予补充救助,最高救助金额每年不超过10万元。故您可申请上述医疗救助待遇,需持出院证、发票留存联、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于每年11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感谢您对合江县医疗保障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有关基本医疗报销政策的问题,请致电我局待遇审核股。咨询电话:0830-5267361,0830-5267362。
合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