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出租车拒载问题
- 问政网友:小刘同学
- 问政对象:市交通运输局
- 提问时间:2020-06-07 09:01:36
尊敬的领导,你好: 出租车哪些情况可以拒客?我是泸州市实验中学的一名在校高中生,平常上学在水井沟打的总是要花很多时间,大多数师傅不愿意走那个方向,觉得那方人少偏远,我想问问这是不是合理的拒理由?这肯定不仅仅是我一个人所遇到的问题,希望有一个满意的答复!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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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7
09:01:36 小刘同学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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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3
08:30:19 市交通运输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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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3
08:30:31 市交通运输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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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2020-06-23 08:30:31
市民您好:
近日收到您在网络问政上反映出租车拒载问题的信访事项,现回复如下:
按照《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巡游出租汽车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二)不得携带宠物和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乘车;(三)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四)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破坏车内设施设备;(五)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车的,应当有陪同(监护)人员。在管理实践中,有以上几种情况可不认定为拒载行为。
出租汽车处于待租状态,驾驶员招揽乘客,得知乘客去向后拒载的行为认定为拒载,针对此现象,我局综合执法支队采取多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加强源头教育和动态管理,严格企业奖惩制度,从思想上解决问题,使每位从业人员增强服务意识。二是强化执法,综合执法支队各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对出租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三是对查实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驾驶员,一律严格实施从业资格记分管理,纳入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