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特兴镇4.3元/方的用水价格让居民怨声四起
- 问政网友:手机问政3849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5-04-08 09:20:37
天价水费如何得来:日前了解到泸州市龙马潭区江北水厂—特兴镇引水工程完成,以4.3元/方的用水价格收取水费,增加的幅度让该片区数万用水居民怨声四起,本是一项民生工程为何变味?
试问:
1、本是一项涉及数万居民的民生工程,为何变成百姓咒骂工程?
2、该民生工程的水价依据从何而来?
3、就以该引水投资1000万元全转给用水数万居民,按使用年限也难以达到4.3元/方。此工程属国家安全饮水民生工程,可逐渐争取国家、省、市资金补贴。如此用水天价,为本是欠发达地区百姓增加严重负担,希望给该片区百姓一个圆满交待。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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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8
09:20:37 手机问政3849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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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0
15:48:20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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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0
15:49:00 龙马潭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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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6
15:36:28 手机问政3849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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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5-04-10 15:49:00
特兴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家乡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的关心和支持。您咨询“特兴镇4.3元/方的用水价格让居民怨声四起”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区发改局《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自来水厂自来水价格调整的会议纪要》(泸龙发改价函[2015]3号)的文件精神,龙马潭区特兴自来水厂引用北郊水厂自来水试运营期间,区发改局在成本监审机构初步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先以试行价格下发水厂,试行期6个月。试行期间,区发改局按法定程序调整制定最终水价。经区发改局初审核定,特兴自来水厂引用北郊水厂自来水后,采取由兴泸水务集团以1.8元/吨的供水价格(暂未收取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0.7元/吨)趸售的方式供水,导致供水成本增加(特兴自来水厂原来在龙溪河抽水、制水并供水,收取的供水价格为3元/吨),故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暂定为4.30元/吨,从2015年3月抄表执行,管道安装工程费不作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