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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在纳溪区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和年限

  • 问政网友:hezhixiang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4-09 11:03:21

外出打工人员返回户籍地或回农村务工,可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请问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缴费年限是多少?

问政跟踪
  • 1 2015-04-09
    11:03:21
    hezhixiang 已问政
  • 2 2015-04-09
    11:08:41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4-10
    09:44:24
    纳溪区 已回复
  • 4 2015-04-12
    10:49:02
    hezhixiang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4-10 09:44:24

泸州市纳溪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回复

网友: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川人社发【2013】54号、川劳社发【2006】17、18号等政策规定,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个体工商户和从业人员根据收入状况,在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至100%的范围内,由省或市统一规定当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个体缴费人员按照市局每年提供的《个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告》上的缴费档次,任意选择一档口头申报,即可缴费。

二、缴费年限

个体参保人员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时,缴费年限须满15年及其以上。

如还有其他凝问,请致电泸州市纳溪区社保局基金征收一股,联系电话:4295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