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在纳溪区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和年限
- 问政网友:hezhixiang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4-09 11:03:21
外出打工人员返回户籍地或回农村务工,可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请问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缴费年限是多少?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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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9
11:03:21 hezhixiang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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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9
11:08:41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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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0
09:44:24 纳溪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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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2
10:49:02 hezhixiang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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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4-10 09:44:24
泸州市纳溪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回复
网友: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川人社发【2013】54号、川劳社发【2006】17、18号等政策规定,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个体工商户和从业人员根据收入状况,在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至100%的范围内,由省或市统一规定当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个体缴费人员按照市局每年提供的《个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告》上的缴费档次,任意选择一档口头申报,即可缴费。
二、缴费年限
个体参保人员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时,缴费年限须满15年及其以上。
如还有其他凝问,请致电泸州市纳溪区社保局基金征收一股,联系电话:4295573。

